优信逾期一天影响不,被优信二手车套路贷我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时间:2022-11-14 17:50:12来源:法律常识

相较传统的线下交易,二手车交易平台的出现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随着竞争日趋激烈,“套路贷”等乱象也开始频频出现。

近日,优信二手车个人买家易先生等多名维权消费者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他们遭遇了优信二手车平台隐瞒合同真实情况、贷款合同车价与购车金额不一致及被暴力收车等问题。同时,其中的一位维权者还对中新经纬客户端透露,目前他们已经成立了一个维权微信群,有类似遭遇的车主达100多人。

“与消费者签订的是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如果优信二手车方面未明确告知,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北京电子商务法学会会长、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邱宝昌表示。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本以为是“买卖贷款合同”实际为“租赁合同”中的车价与购车成交价不一致的问题,邱宝昌认为,优信若隐瞒事实可能涉嫌欺诈。

车主无故被逾期还款 平台私自将车开走了

2017年9月,湖南岳阳的易先生在长沙中南二手车市场选中一台二手奥迪汽车,随后在车商的推荐下他通过优信二手车办理了贷款购车合同,但2018年8月27日夜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却被优信二手车方面的人开走了。

据易先生介绍,当时他与车行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标注购车款为125800元,随后通过优信二手车办理了车辆分期贷款业务,并一次性支付41600多元,其中包含首付款26838元、GPS安装费用1980元、评估质押2000元、手续费5000元,以及商业保险4780元、交强险1000多元。

“交完首付,车子由优信二手车代办提档落户,自己则开始分期还款用车。”易先生表示,开始还款后的前4期,银行一直自动扣款,但到2018年2月18日(第5期还款日),系统却没有正常扣款,也未发出任何提示,直到第6期还款日接到优信二手车方面的催收电话,才被告知车贷有1期逾期未还。

易先生回忆称,在第一次接到催收电话后,他当即配合优信方面向其提供的对公账户转帐,且第6-10期也均是按优信的要求对公打款,但优信二手车App内却一直显示多次逾期。

“因为优信二手车App内显示逾期会影响个人征信,我多次联系优信客服要求解决问题,但没有得到有效反馈。”易先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至此自己开始对所谓的优信催收人员产生怀疑,同时对方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是优信工作人员。为避免上当受骗,在完成第10期对公打款后,易先生再次要求优信处理App内的逾期记录。

直到2018年8月18日(第11期还款日),由于怀疑催收人员身份的真实性,易先生拒绝对公打款,并提出先解决优信二手车APP内还款逾期问题后再继续还款。然而在2018年8月27晚间,优信二手车工作人员在没有向易先生进行任何提示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将车“开走”了。

贷款合同变租赁合同 已向工商部门投诉

“直到车被开走,我才知道原本签订的贷款合同变成了租赁合同,而优信二手车租赁合同的车价与购车成交合同金额也不一致,车价由125800元变成145300元。”易先生无奈说道。

据易先生介绍,车被开走时里面还放着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部分现金以及自己公司的合同、票据等诸多私人物品。“至今车子已被优信二手车方面开走了3个多月,期间他多次与优信客服沟通询问,均无结果。目前车子在哪、车上物品是否还在都不知道。”易先生说。

无独有偶,来自甘肃兰州的王先生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了类似的遭遇。王先生称,2017年6月,其在西安广汇二手车市场购得一辆二手大众帕萨特,当时与优信二手车谈好以142000元的价格购入,并由优信二手车方面办理贷款分期业务,后来发现实际购车价格与贷款合同金额有差距后,王先生选择维权并停止还贷,目前车子也已被优信二手车开走。

12月6日,易先生、王先生等车主向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和朝阳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现场投诉。据易先生介绍,6日下午,他们便得到了朝阳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反馈。上述工商部门表示,与优信代表已经谈完,优信二手车方面承诺会尽快给出解决方案,但未说明具体时间。

12月7日下午,针对不经车主同意开走车辆的行为,优信方面回应对易先生等回应称,车辆被拖走是因为车主还贷逾期。而对于消费者提出的买车合同变为租赁合同、拖车为何不明确告知以及拖走车辆后造成车主个人物品损失如何赔付等问题,优信均未给予回复,只是说本周三(12月12日)会给出答复。

或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公开资料显示,优信二手车汽车金融服务于2015年推出,在2016年12月还推出了新车汽车金融服务。而就财报数据来看,优信营收增长与其提供汽车消费贷款服务关联较大。

据优信财报数据,优信2C(对消费者)业务第三季度营收为6.1亿元,其中2C助贷服务收入达4.7亿元,占该季度总营收的54.7%。而优信2018年前三个季度2C业务汽车金融贷款服务收入分别为3.6亿元、3.2亿元和4.7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55.3%、47.8%以及54.7%。

“在交易过程中,车商服务费(即手续费)和质押评估费用是不存在的,这7000元应该是二手车车商或优信二手车的工作人员拿了。”针对易先生提供的缴费单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二手车商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易先生的贷款利率也不是优信承诺的0.68%,只是一般买车客户不会计算利息,只知道每个月还多少钱,这让优信二手车在办贷款时钻了空子。

据易先生提供的分期还款金额单据,其中1-35期每期需还款3640.2元,第36期为3640元,合计为131047元。但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若以成交价125800元计算,除去首付的26838元,贷款金额应为98962元,按优信0.68%的利息率计算,36期本息合计约为123188元,月供约为3421.8元。

谈到贷款合同变租赁合同的问题时,这位二手车商直言,“本应签买卖贷款合同,但实际90%以上签的都是租赁合同”。他进一步解释称,只有签租赁合同,在发生逾期还款时优信才有权把车收回;如果是买卖合同,把车开走就成了违法行为。

“优信二手车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邱宝昌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指出,消费者反映不知道到底签订的是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如果优信系隐瞒或者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那么就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车价与购车成交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问题,邱宝昌表示,隐瞒事实的行为可能涉嫌欺诈,如果属实,消费者可以提出三倍赔偿,关键在于举证。所以,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

邱宝昌还提醒,遇到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合同签订期间最好留下影像资料,否则后续出现纠纷时会很难举证。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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