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09:59:49来源:法律常识
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客户询问,因为没有及时记账报税,导致收到法院传票,该如何处理。而且,事实上,香港公司因不能及时申报纳税而遭税务局起诉,已经是比较严重的情况。
根据香港税务法规规定,一家香港公司在收到税务局发出的纳税申报单后(香港税务局认为该公司已收到税表),但并未申请延期申报,若不能及时报税,香港税务局将视其拒绝申报,并根据未报税时间长短,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1.纳税延期申报。
如果香港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手误,又未申请延迟纳税申报,香港税务局将默认香港公司需要延期纳税申报,并给予一段时间的宽限期。但是对未申请延期纳税申报的,可以处一定数额的罚款,以示惩戒;
2.第一次提起诉讼
如果香港公司已默认的延期纳税申报的时间已经结束了,且该公司仍未作纳税申报,香港税务局就会向其所注册登记地址所在的地方法院提出起诉。当地法院接到申请后,就会向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发出第一份传票,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或代理人)按照传票上所载日期到法庭聆讯,并因未按时申报税款而受到相应处罚(此时将处以罚款);
3.第二次起诉
若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香港法庭默认会收到传票),则公司没有按照上面所列日期到达法庭,且未及时补报税务,将向该公司发出第二张传票,并在该传票上注明新的到庭聆讯时间。而且控告的罪名变更为拒缴税款并拒绝到庭聆讯,如果此时到庭,将被处以更高的罚款;
4.第三次起诉。
如果公司已有两次起诉未能如期到庭,则香港法院将发出第三份传票,请求该公司(或代理人)第三次到庭聆讯,因前两次未到庭行为,在第三张传票中,香港法院会注明“藐视法庭”罪行,并处以更为严重的处罚。如3次传票发出后,香港公司仍不作任何处理,则该公司负责人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监禁、拒绝入港申请等严厉惩罚。
上面就是不按时记账报税对香港公司有何处罚的解答,前海天盈财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