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1:10:12来源:法律常识
7月5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深圳互金协会)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的通知(以下称联合惩戒通知)。
联合惩戒通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的筛选标准,即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深圳互金协会表示,将名单推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及相关征信机构,对严重失信人起到了威慑作用,对故意、恶意拖欠债务的借款人进行限制,从而遏制大面积逃废债的事件发生。
据了解,《联合惩戒通知》引进了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作为信息采集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将失信人纳入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征信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有效降低了严重失信人多头借贷风险,给金融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深圳互金协会表示,《联合惩戒通知》的提出,加速了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进程,对于《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心退出指引》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有利于网贷机构降低违约风险、提高清偿率、稳定市场秩序。
实际上,恶意逃废债的网贷借款人被列入征信系统已实行一段时间。
去年8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逃废债信息须经P2P平台、当地金融办及地方互金整治办筛选和审核。当时通知还表示,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据金融时报报道,截至2018年11月,有两批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