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3:17:19来源:法律常识
针对网贷平台贷后催收的问题,互金协会发布的自律公约对催收行为划定了红线,而上海市编写的贷后指引则提出了一种高效、合法的新方法——网络仲裁。
网络贷款逾期已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顽疾。
据金评媒记者统计,截至2018年4月3日,在120家已对接了中国互金协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贷平台中,有37家平台产生了逾期,约占30.8%。在发生逾期的平台中,逾期率在1%以下平台的有20家,逾期率在15%以上的有2家,分别是德众金融(16.69%)和财路通(34.56%)。其余发生逾期平台的逾期率集中在1%-8%之间。
这组数据大致反映出网贷行业的逾期情况,虽然仍有近七成平台的逾期率为零,但对于投资人来说,一旦自己投资的平台或项目发生了逾期,无疑是碰上了无法用概率计算的厄运,维权将是一个天大的难题。而贷后催收也一直是网贷平台躲不开的难题。
“裁决书与判决书具相同执行力”
金评媒记者了解到,P2P平台通常有两种催收模式:自主催收和外包催收。自主催收以电话、短信催收为主,效率普遍不高。外包催收是把催收工作外包给民间专门的催收公司,这种模式极易引发暴力催收行为,包括“曝通讯录”(对借款人通讯录中的联系人进行持续的短信、电话骚扰和语言侮辱)和对借款人本人的肢体暴力等,隐藏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但网贷逾期又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能及时收回,不仅平台受损,投资人立意最终也无法得到保障。为此,监管机构、网贷平台与社会研究机构进行过多方探讨。3月底,上海市开启了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贷后风险管理规范指引》的编写工作。网络仲裁将被引入上海的网贷行业,这意味着借款人发生逾期行为后,平台或出借人可申请进行网络仲裁并根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同样在3月底,中国互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明确了不得对年利率超出36%的部分进行催收,同时规定了现场催收应全程录音或录像。不难看出,催收自律公约是对催收行为设定了一种规范化的标准,而上海市此次编写的贷后指引则提出了一种高效、合法的解决方式。
互联网金融律师谭鸿告诉金评媒记者,网络仲裁的特点是无地域管辖、一裁终局、审理时效快、不公开审理,比较适合借款人在P2P平台逾期案件的审理。因为这类纠纷通常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涉案金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而且通过批量裁决可以大大提高审理效率,减少债权人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网贷平台可以因此规避暴力催收。
网络仲裁执行难已不成问题
对于仲裁纠纷中大家普遍担心的执行难的问题,谭律师指出,有效的仲裁裁决书跟法院判决书具有同样的强制执行力,申请人拿着裁决书去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可,而保障裁决书有效执行的最有力的方式就是积极向执行法院提供借款人的财产线索。
金评媒记者了解到,目前法院有43种不同的执行手段,持有胜诉的仲裁裁决书,出借人基本不用担心借款人不还钱。
早在2014年12月,最高法就已正式开通了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目前已与央行、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部委,以及腾讯、支付宝、京东等企业完成了网络查控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包括网络银行)、车辆、船舶、证券、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和银行卡消费记录等信息的查询和部分控制。这就意味着,债权人拿到裁决书后,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部门直接从借款人可查到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等处直接按照裁决书执行扣款。
事实上,通过网络仲裁出具裁决书并成功执行的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例早已有之。
2016年11月,洪某在借贷宝平台发布了年化利率24%、借款周期为一周的借款标的,王瑜(化名)作为其朋友主动出借给洪某,但借款到期后洪某一直拖欠不还。直到2017年9月,王瑜委托借贷宝启动了网络仲裁流程,收到仲裁裁决的王瑜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天后,被执行人洪某主动还款。而借贷宝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这只是众多通过仲裁解决贷后纠纷案例中的一个。”
“大大降低债权人的维权成本”
针对上文提及的催收外包的行为,互金律师肖飒撰文指出,在相关的民事诉讼中,主要责任还是由外包公司承担,但如果原告举证互金平台有“外包管理不力”的行为,那么,互金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访过程中,金评媒记者了解到,网络仲裁的费用普遍低于线下仲裁和法院诉讼。可以看出,不论是从降低法律风险还是减少成本的角度考虑,网络仲裁对网贷平台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对此,点融网创始人、联席董事长郭宇航向金评媒记者表示,2016年8月P2P平台管理新规出台以后,小额分散的借款成为P2P平台合规资产的重要来源。由于金额较小,如果采取传统诉讼方式,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非常高,会对P2P平台造成巨大的负担。引入网络仲裁及简易司法程序之后,债权人的维权成本将大大降低。
郭宇航认为,网络仲裁的引入不仅有利于P2P平台,也有利于推动诚信社会的建设。一旦借款人被裁决违约的话,可能会被记入诚信记录和征信体系,由此提高了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对降低小额借款的逾期率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数据显示,2017年广州仲裁委通过网络仲裁受理网络案件共70079件,标的总额达35.61亿余元,其中互联网金融案件占85%。由此可见,网络仲裁将成为互金纠纷处理的一大趋势。上述互金平台创始人也表示,相信《上海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贷后风险管理规范指引》会得到大部分P2P平台的拥护。
在法律和监管空白的环境中,互金行业一度野蛮生长。2016年“8.24新规”的出台,奠定了互金平台合规合法运行的主基调。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仲裁的引入,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生存的法律生态,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