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3:11:16来源:法律常识
一、征地赔偿标准金额
1、各类征地补偿费用具体的标准及额度,由市、县委县政府依规核准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要求。
2、农田被征收前3年均年销售额的明确(相关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补助费用的补偿标准):按本地统计部门核准最基层统计年报和经物价局承认的价格为标准。
3、按照规定收取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补助费用尚无法使必须安置的农户维持原来人民生活水平的,可提升安置补助费用。但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之和不能超过土地资源被征收前三年均值年销售额的30倍。
二、赔偿费用管理与所属
1、土地征用补偿、依规应付给团体的安置补助费用、团体所属的青苗补偿费和附属物赔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与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属物赔偿费:归青苗费和附属物的持有人全部。
3、安置补助费用的所属、应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管理方法与使用。
(2)由其他部门安置的,付给安装企业。
(3)不用统一安置的,发放到安置人员个人和经被安置人员批准后用于购买被安置人员的保费。
三、全民所有的赔偿费用应用利润分配方法
1、在本地金融企业开设资金储放。
2、应用情况公布、受到群众监管。
3、分派方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半数以上根据,报乡镇政府办理备案。
四、征地赔偿纠纷案件及应对措施
1、补偿标准异议
一般由地方人民政府融洽,融洽不了的,由准许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定。
2、赔偿花费分派纠纷案件(性质为民事经济纠纷)
被告方为村民委员会或农村经济和群众,被告方能通过民事案件处理。
3、征收土地信息公示纠纷案件(归属于行政争议)
被告方能通过行政裁决和行政诉讼法的形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