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私吞72万拆迁款 七旬老汉怒诉离婚

时间:2022-03-24 15:00:03来源:法律常识


  年逾花甲的董先生因年青时穷困潦倒一直未结婚生子,64岁时追刚结识了早些年前夫的山西人徐女性,二人于2002年8月28日结婚登记。董先生所属的村庄因顺义新城的研发基本建设,被纳入了政府部门动迁范畴,2006年6月30日董先生得到动迁赔偿款724 895元。本可以过上幸福快乐晚年时期的董先生却由于该笔拆迁费与徐女性产生纠纷案件,并于前不久向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提到诉请离异。

  董先生诉称,我和徐女性追刚于2002年8月28日结婚登记,2005年10月12日,经我帮助,徐小姐将户口迁到我村。我还在村内有祖遗房屋5间,农村自建房产2间,结婚后大家又一同修建房子261.51平米。2006年6月30日,因以上房屋拆迁补偿,得到动迁赔偿款724895元,我将该补偿款存到金融机构。2006年7月6日,我发现身份证件、户口簿、拆迁补偿协议书等原材料遗失,所有动迁赔偿款被别人取走,遂向北京公安局顺义区大队报警。经公安机关调研,徐女性认同是其将赔偿款擅自迁移到自身户下。现徐女性再度将储蓄转出,存于哪里失踪。徐小姐不但侵吞我的拆迁费,还与他的儿子一起凌虐我,故我向人民法院提到诉请离异。

  徐女性辩称,我反对离异,我愿与董先生好好过日子。房子拆迁费是大家夫妻共有财产所得的,并不是董先生一人全部,往往把钱转走,是由于大家立刻要买拆迁房,我害怕董先生饮酒胡乱花钱,并且年纪变大迷糊,因此才沒有把钱使他存放。

 现阶段,本案已经进一步审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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