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9 10:58:02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都市房屋拆迁补偿裁定程序流程要求
北京国土规划和房屋管理局
(2002年12月16日 京土地房管所拆[2002]1116号) 第一条 为维护保养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被告方的合法权利,公平、立即地开展动迁裁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北京都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裁定,由签发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的区、县土地房产管理局做出(下称裁定机关单位);被拆迁人是签发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的区、县土地房产管理局的,由平级市人民政府做出。 第三条 在区、县土地房产管理局公示的拆迁期内,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是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方达不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自拆迁限期到期生效日至动迁许可证书要求的动迁限期期满之此前,动迁被告方可以向有管辖的裁定机关单位申请办理裁定。
本规范所称动迁被告方包含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动迁房子的承租方。 第四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裁定机关单位不得审理:
(一)被告方已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
(二)拆迁限期没满,或是已超出动迁限期的;
(三)非因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申请办理裁定的。
除市人民政府明确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之外,同一动迁新项目已裁定住户总户数超出拆范畴内住户楼盘介绍5%,被拆迁人再申请办理裁定的,裁决机关单位还可以不予以审理。 第五条 申请者申请办理裁定,理应向裁定机关单位提交裁定申请报告,并按异议人总数递交申请报告团本。 第六条 申请报告应该注明以下事宜:
(一)申请者、异议人以及授权委托人的名字、性別、年纪、居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名字、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名字和职位;
(二)裁定要求和所根据的客观事实、原因;
(三)申请办理时间。
申请报告理应由申请者签字或是盖公章。 第七条 裁定机关单位接到裁定申请报告后,觉得裁定申请报告不符本标准第六条要求情况的,可以规定申请者更正。
裁定机关单位对合乎本标准第六条要求情况的申请办理,理应在5日内开展核查。对不符本标准要求的申请办理,决策不予以审理,并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对合乎本标准要求,可是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所管范畴的申请办理,理应告之申请者向有管辖的机关单位明确提出;对合乎本标准要求,且属于本机关单位所管范畴的申请办理,应予以审理,受理时间自裁定机关单位接到申报生效日测算。 第八条 裁定机关单位理应自裁定申请办理审理生效日5日内,将裁定申请报告团本给予给异议人。被申请人理应自接到裁定申请报告团本生效日5日内明确提出书面形式回应。异议人未在要求时间段内递交书面形式回应的,不危害判决的开展。 第九条 被告方可以授权委托1至2人做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裁定。
被告方授权委托别人做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裁定的,理应向裁定机关单位递交委托授权书。 第十条 裁定机关单位开展裁定时,理应集结动迁被告方调研了解。调研了解由裁定工作人员组织。
裁定机关单位在调研了解时,可以开展协商。 第十一条 申请者经通告不参与调研了解或是没经裁定工作人员批准半途撤出调研了解的,视作撤销裁定申请办理。
异议人经通告不参与调研了解或是没经裁定工作人员批准半途撤出调研了解的,可以缺阵裁定。 第十二条 被告方理应对自身的认为给予直接证据。 第十三条 裁定工作人员应该将调研了解状况计入调查笔录并签字。
调查询问笔录理应由双方签字或是盖公章。被告方觉得对自身阐述的纪录有漏掉或是错漏的,可以规定更正。被告方回绝签字或公章的,由裁定工作人员记明状况附卷。 第十四条 裁定机关单位审理裁定申请办理的,理应自接到裁定申请办理生效日30日内作出裁定。 第十五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裁定停止。申请者理应立即书面形式告之裁定机关单位:
(一)经裁定机关单位协商被告方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
(二)被告方自主调解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 第十六条 裁定机关单位做出裁定,理应制做裁决书。裁决书理应注明以下事宜:
(一)申请者与异议人的名字、性別、年纪、居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名字、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名字、职位);
(二)申请办理裁定的要求和原因;
(三)裁定机关单位评定的客观事实、原因和法律适用根据;
(四)裁定結果;
(五)提起诉讼限期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六)做出裁定的时间。
裁决书理应加盖裁定机关单位图章。
此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裁定結果,理应包含动迁赔偿款金额、拆迁限期和用以实行的房子等內容。 第十七条 裁决书自送到生效日起效。 第十八条 送到裁决书务必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接到时间,签字或是盖公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查收时间为送到时间。 第十九条 送到裁决书,理应立即提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个人的,自己没有在由其共住的成年人亲属查收;受送达人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代表、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是该法定代表人、机构承担揽收的工作人员查收;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提交其委托代理人查收;受送达人已向裁定机关单位特定代收益的,提交代办人查收。受送达人的共住成年人亲属、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揽收的人、委托代理人或是代办人们在送达回证上查收的时间为送到时间。
受送达人或其共住成年人亲属回绝接受裁决书的,送达人理应邀约相关基层党建或是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场,表明状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接收理由和时间,由送达人、见证者签字或是盖公章,把裁决书留到受送达人居所或是收取和发送单位,即视作送到。
受送达人是士兵的,根据其所属军队团以上公司的政治机关转送;受送达人是被囚禁的,根据其所属监所或是劳改企业转送;受送达人是被劳教的,根据其所属收容教养企业转送。委托转送的机关单位、企业接到裁决书后,应该马上交受送达人查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时间,为送到时间。 第二十条 立即送到裁决书有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门诊挂号回执表上标明的揽收时间为送到时间。 第二十一条 受送达人失踪,或是用本要求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其它方法没法签收的,可以法院公告。自公示公布生效日,通过60日,即视作送到。
法院公告,理应在案件材料中记明缘故和通过。 第二十二条 裁决书要求的拆迁限期期满,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回绝拆迁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强拆,或是由裁定机关单位申请办理法院强拆。 第二十三条 本要求自公布生效日实施。
原北京房子土地管理局1999年3月31日公布的《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规则》与此同时废除。北京都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金相关要求: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 房地产起诉北京市 房地产法院强制执行 工程建筑纠纷案件 搬离纠纷案件 离婚房产 小产权房子 房产买卖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