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4 17:30:02来源:法律常识
以便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监督管理,合理预防土地违法违规操作,湖北省谷城县国土局融合智慧政务基本建设,进一步增加国土规划业务查询资源共享幅度,确定从9月份逐渐,在全系统实现土地审批、颁证和执法监察资源共享规章制度,加强商业用地管控。
该局规定,对每宗农村建设用地,从申请办理商业用地逐渐至派发土地使用权证件,推行信息的传递和信息反馈规章制度。局有关业务科室依照分别职责传送有关信息,根据属地标准由国土资源所执行动态性巡视,全方位搞好建设用地审批管控。
实际搞好“四个共享资源”:一是审批资源共享。在农村土地改用和征收土地情况下,局规划科、法规科、国土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全过程参加,把好整体规划核查关和用地申请合法性审查关,批号商业用地报验与此同时,由耕保科将有关信息的传递给土地资源隶属城镇的国土资源所备案登记。二是审核资源共享。在供地情况下,法规科、执法监察大队全过程参加,把好供地程序流程的合法性审查关,由耕保运用科在派发基本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前,将有关信息的传递给局地籍科和土地资源隶属城镇的国土资源所备案登记。三是管控资源共享。在商业用地企业基本建设期内,由土地资源隶属城镇国土资源所依照把握的批前、批中信息内容,执行批后监督管理,发觉有变更规划条件、更改主要用途、非法转让个人行为的,调研后快速信息传递至执法监察大队,由执法监察大队依法查处或向相关部门通告信息内容,完成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四是备案资源共享。局地籍科对每宗商业用地的工程验收颁证信息内容每月一次按时向局耕保科、法规科、执法监察大队和土地资源隶属城镇国土资源所开展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