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新招 出租大活人赚钱

时间:2022-09-06 18:00:04来源:法律常识

追债新聘 租赁大活人挣钱

据生活新报 昆明市三市街出现一则令人甚感新颖的出租方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称为:可租赁人,李洪亮,男,39岁……这人可长期性便宜租赁,也可以短期内租赁,出租方李龙光地产。

因为交通事故,李龙光地产负伤没法工作中,法院判决书相关责任人李洪亮赔偿李龙光地产61748.47元,但李洪亮没钱赔偿。为取回该笔赔付款,李龙光地产确定贴“出租方”广告宣传。李龙光地产说,他这一举动要为李洪亮找个单位,让李洪亮去打工挣钱,靠所获得的酬劳来还款它的赔付款,直至结清才行,不论是企业还是其他都能够聘请。

李龙光地产的举动很快就被赶过来公安民警劝阻。有侓师觉得:“李龙光地产的处理方式是违法的。他向法院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后,假如借款人无还款能力,法院会下发中断执行裁定书。但申请强制执行永远都有约束,李龙光地产发觉借款人有还款能力时,还可以再恢复执行。”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