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未果失理智 出手伤人获重刑

时间:2022-04-15 17:00:35来源:法律常识

  一打工族为追讨170元人工费与借款人产生矛盾,手持式西瓜刀将人绑成受伤,不仅钱没要着,还需要在牢房呆上6年。

  徐某是黑山县段故乡某村农民。两年前曾给村内李某家打过工,按商谈的酬劳,李某少付170块钱,那时候徐某没如何在乎。2004年4月18日晚饭后,徐某想到李某欠债的事,便前去李家追讨,因刘不在家,孙只能徒手而返。那天晚上20时左右,徐某总算寻找李某,并告之说:“以往欠我的170块钱你得还给我。”“我并不欠你钱,那时候讲好活干到底给,正中间你没努力工作,这钱能让你吗?”李某回应道。二人话不投机半句多,越说肝火越大。失去理智的徐某乘刘不注意,忽然取出随身带的西瓜刀,照李某人体连扎数刀。经伤情鉴定,刘腹腔损害,导致肠开裂,腹腔出血,其损害程度上归属于受伤。受害者李某于4月19日至6月29 日,依次在黑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和锦医附属第一医院住院71天,花去医疗费用3余万元后治愈。因而案,徐某于2005年6月13日被依法逮捕。

  9月16日,黑山县法院收案后,公布开庭审判了本案。人民法院经审核后觉得:徐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罪别人致受伤,其手段已组成故意伤害。故依规被判徐某刑期6年,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诊疗等各种花费37300元。人民法院判决后,徐某认罪服法。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