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找律师需要什么条件,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时间:2023-01-05 13:44:12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刘浩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体,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是残疾人各项权利保障中的重要内容,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点服务目标。我所作为面向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位,不时会遇到残疾朋友咨询残疾人涉及劳动就业的法律问题,现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就残疾人的劳动就业相关问题做以下整理。

一. 残疾人遇到就业困难,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国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则是专门负责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就业服务的公关就业服务机构。在工作实践中,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常会以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多样的服务形式为残疾朋友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及服务。

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问题

二.依据法律法规残疾人主要的就业渠道有哪些?

1、通过政府和社会举办的福利性单位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2、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是企业若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不得以通过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拒绝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这一法律赋予企业的法定责任。

3、对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采取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待政策,以鼓励其吸纳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问题

三.对于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待的享受基本条件有哪些?

1、安置比例要求。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体的适用细则需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问题

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发布的关于《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对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残疾人就业期间的劳动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1、在企业招聘中不得有不予招录残疾人等就业歧视条款。企业如果在招聘启示中明确声明不录用残疾人这是典型的就业歧视,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及《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残疾人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2、残疾人有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公司无权以职工是个残疾人的理由,干同样的工作而不发一样的工资,同工不同酬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公司应当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劳动报酬,实行同工同酬。

3、企业不得随意辞退残疾员工。残疾员工依法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在单位工作期间应享受正常劳动者同等的待遇,若要予以辞退,也需要履行相应手续并按照《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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