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7 18:30:07来源:法律常识
第一种是和另一方再签署一个还款协议书。如果对方并不是赖账,而仅仅一味以各种托词推迟还贷,那样能够与其说再签署一个还钱的协议书,在这一还款协议书时要留意约定还款的主要方法和限期,最主要的是要授予这一协议书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能够和别人承诺假如期满还不还贷得话,能够由人民法院就借款人的资产开展申请强制执行。当然要有这种法律效力,还款协议书务必事前通过公证处的公证处公证。假如有这种还款协议书,那样一旦期满,债务人能够根据协议书的条文立即规定法院执行。这样做的优势是可以免除很多繁琐的民事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金钱。这种条文还可以在债务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就一并写进协议中。
第二种是在提出诉讼时另外规定诉讼保全。所说诉讼保全便是只在提出诉讼的情况下申请办理法院冻结另一方的资产,以保障起诉获得胜利方可以在诉讼中获得较大的利益。一旦人民法院接受了诉讼保全的申请办理,那样人民法院便会立刻冻洁被保护方的财产,例如存款,到期债权这些直至民事诉讼程序停止。在好多个月中丧失很多的周转资金,在社会经济中是十分严重的。一般来说被保护的双方假如债务关系确立得话,因为尽量减少损害会尽早还贷,由于即便纠纷案打下来结论也不会两种。而这样做针对债务人来讲,其合法权利的维护保养就有不错的保证。不过这一办法的不足之处就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要的原料较为繁琐,规定有债务关系的确立合理的证实,还需要有另一方个人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者还需要事前提供担保和压力保护的花费。因此在债务关系并不是十分不容置疑的情况下选用诉讼保全时应该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