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3 15:12:10来源:法律常识
九、“劳务公司抵账”讨工钱法
(1)优势:即便在借款人无法立即执行钱财负债的情形下,还可以确保债权的完成;为借款人提供了一个既放松又便利的还钱标准,从而使得借款人积极地还贷清欠;有利于解决争夺,推动团结一致和合作。
(2)适用的标准:借款人应具备提供劳务能力;借款人所提供的劳务公司应当是债务人所需的;借款人提供劳务理应出自于自行;借款人因其工作偿还债务不可违反法律要求,不可危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
十、“诉讼时效期间”追债法
(1)诉讼时效期间需要注意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2)具体步骤方式:针对债务关系确立,证据确凿,证据充分,诉讼时效期间并未到期的追债事项,应先“礼”后“兵”;留意“诉讼时效中止”的应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将要届满时,债务人因客观或客观因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对策,使诉讼时效中断,转处于被动为主动;恰当可用“诉讼期间的增加”;独辟蹊径诡异,完成支配权要求。
十一、“诉前保全”追债法
(1)优势:避免借款人迁移、放纵或藏匿其资产,为债务人完成权利和发挥特长;催促借款人主动偿还债务;辅之以起诉方式,保证债务人完成支配权。
(2)可用标准:申请办理诉前保全的核心;申请办理诉前保全的事实根据;提供担保;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诉讼。
(3)需要注意问题:债务人在申请诉前保全应密切注意借款人并对财产的“处罚”趋势;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要求,债务人不可申请办理诉前保全;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履行起诉权;申请者乏力提供担保时,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十二、“诉中保全”追债法
(1)优势:避免借款人藏匿、迁移或出售属于实行标的物的资产;使债务人把握追债的主导权,置借款人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与程序执行相连接,保证债务人完成支配权。
(2)可用标准:仅有涉及到资产给付内容的起诉,才可以可用诉中财产保全;执行诉中财产保全的理由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举动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定不可以实行或是无法实行;在法院勒令申请者提供担保的情形下,申请者必须向受案法院给予财产担保或贷款担保人贷款担保。[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