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11:00:01来源:法律常识
假如借款期限已经到了,借款人失踪的,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债务人应向法院给予负债凭据、债务人的联系电话、居所等相关信息,人民法院依据债务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络借款人,若无法联系上借款人,人民法院很有可能采取措施有几种情况:假如债务人所提供的委托关系清晰,人民法院则须立即裁定;假如委托关系不足清晰得话,人民法院很有可能会往借款人法院公告,公示期满后,借款人还没有出现的,再缺席审判。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回绝付款失踪人欠付的税金、负债和其它杂费,债务人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入被告人。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借款人规定清偿债务的,可作为上诉人提出诉讼。
借款人失踪,但没被宣告失踪,债务人提起诉讼规定偿还债务的,法院还可以在公示口头传唤后缺席审判或者按中止诉讼解决。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子,对比民诉法(实施)所规定的特别程序开展。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子,理应查明被申请办理宣告失踪人资产,特定临时性管理员或是采用诉讼保全对策,传出找寻失踪人的公告,通告期内为大半年。公示期内期满,法院依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这一事实是不是获得确定,做出宣告失踪的裁定或是结束审理的判决。假如裁定宣布为失踪人,理应与此同时特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