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2:34:35来源:法律常识
礼泉县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寻找,于11月25日上午在永寿县一处建筑工地上找到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告范某,经过执行局干警的耐心释法,双方最终就拖欠的工资款偿还达成一致,当场握手言和。
礼泉县南坊镇某村村民李某,在范某所承包的一处工地务工。2018年7月,经结算范某尚欠李某5万元工资款,范某在法院调解中承诺当年十二月底前付清。然而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讨要,都被以“资金紧张”、“没钱”等理由推诿。2019年10月,无奈的李某将范某向礼泉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干警接到案件后,积极调查核实案情,但没想到的是范某接到电话后居然躲了起来。
考虑到这是农民工的血汗钱,也关系到李某一家的生计,执行干警想尽办法,通过其他途径打听范某的下落,得知:范某作为包工头活还真不少,目前有几个工地都在施工,范某也是忙得不亦乐乎,甚至很少回家。执行干警便按照之前得到的消息,逐个工地排查,最终于在25日上午永寿县的一处工地上找到了范某。
为了早日替李某讨回工资款,执行干警决定趁热打铁,立即电话通知李某赶到工地,但是范某一直声称自己工程款没有到账,现在自己身上也没有钱给付,但是礼泉法院的执行干警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析理以及他所承担的相应的的法律后果,最终范某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他也担心被现场的其他工人知道自己拖欠工人工资的“前科”后,引发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工程进度。范某现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王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