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5:11:24来源:法律常识
物业公司的问题是业主投诉的焦点,业主最关心的就是物业公司的服务。 但有些问题可能是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在未移交给业主之前就已经存在,也可能是因为历史遗留的问题没有解决,或者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与物业管理方之间存在纠纷而造成管理混乱、收费不合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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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以提供物业的方式,对物业区域内的建筑及其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和维修、保养、改善等,为业主提供生活服务。 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1)提供管理和养护服务,二是提供维护和修理服务。 但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时,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业主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2)在没有取得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禁止业主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以各种方式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2、对物业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置之不理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
[案例]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委员会的整改通知后,认为小区内存在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于是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并提出整改意见。 业主委员会经多次沟通,最终向物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对于物业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置之不理,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整改事项或逾期不改正或者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业主可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解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经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或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 业主委员会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后,应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履行义务,并按照要求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未按照《物权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却不交物业费。
[释义]: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享有的权利有: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监督权。 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并按约定接受管理和服务,是业主权利之一。 同时,对公共设施享有物权权利,即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 物业公司不得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拒绝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或者拒绝退还已收取的物业费。
4、与其他小区共用消防通道的情况。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时,会约定由物业公司负责消防通道的维护。 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有消防通道被堵的可能,导致消防人员无法进入或救援。 一旦该区域发生火灾,则会影响消防人员进入的通道。 此时业主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要求停止使用该消防通道,并由物业公司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通知业主委员会,则应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要动用维修基金来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