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1:14:45来源:法律常识
8月1日,神木市法院锦界法庭韩彦军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兑现货款2万元,对剩余部分承诺一个月内还清。
根据审理查明,2020年3月1日,原、被告签订《销售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标砖、多孔砖,同时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截止2021年9月24日,原告共向被告供应价值120774.4元的货物,被告向原告支付8万元,下欠40774.4元货款一直迟迟未予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承办法官韩彦军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双方当事人对欠款事实均无异议,只是因被告公司资金困难,还款不及时引发了纠纷,遂对该案件展开调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长期合作的两家公司,遂从法、理、情角度出发,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同时说明涉诉对被告公司的不利影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2万元,剩余20774.4元被告承诺一个月内还清,原告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李艳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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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