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0:43:03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上购物逐渐成为相对主流的消费模式,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争议双方相隔千里是此类纠纷的一大特点。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以买受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虽然解决了立案难问题,但消费者参加诉讼,维权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仍是此类案件的一大处理难点。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云上法庭”这一利器,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近日,长武法院民庭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平台开庭审理了多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实现了相隔千里的当事人,“零距离”开庭,有效的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梁某因在多家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产品,后查询大量信息,认为所购产品属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保健品,其权利受到侵害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到被告所在地均在“千里之外”。鉴于原、被告所在地新冠疫情的复杂形势,承办法官庭前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及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普及“云上法庭”开庭优势,远程指引当事人运用远程视频平台,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千里连线”,确保公平正义不掉线。庭审前,办案法官调试设备,耐心指导当事人如何通过手机登录“开庭”平台,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陈述诉求等,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书记员远程发送庭审笔录,当事人阅览后在手机上进行签字确认。最终让这起案件顺利审结。
此外,长武法院民庭在多起当事人身处外地,无法到庭应诉的案件审理中,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确保审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并且将继续运用智慧法庭优秀成果,在疫情下也尽力保持庭审常态化,公平正义常态化,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
作者:任小英 张博
编辑:李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