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1:28:47来源:法律常识
什么是合同纠纷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案件受理费。除了支付案件受理费外,财产案件还可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按件收取受理费。
(2)财产案件受理费。因财产权益纠纷等债务、经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诉讼标的金额收取受理费。
2.除向当事人收取受理案件的费用外,人民法院还应当收取审理案件和处理其他事项的实际费用。
主要包括:
(1)检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失工补贴。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的实际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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