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3:29:44来源:法律常识
在生活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保证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等,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了,怎么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在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到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但在实务中,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下,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约定管辖法院的,以约定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但约定的管辖地不是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原告所在地的,受诉法院在审查立案信息时予以驳回,视为约定不明。
三、一些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应属于专属管辖,应列为不动产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建筑工地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因农民工来自天南海北且赚的钱少,且发包方、施工方一般为外地公司,为了减少农民工的损失,以及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一般也受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五、近年来,网购签订的电子合同比较多,原、被告所在地比较好确认,那么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呢?如果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应当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货物为信息类产品,应当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