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5:25:55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仲裁完当事人不服会起诉到法院,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的双方都向法院起诉怎么处理?
广东易恒律师事务所廖金林律师解答: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2、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3、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广东易恒律师事务所廖金林律师解析:
劳动纠纷主要是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般是针对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
不属于劳动纠纷的情形有: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廖金林律师简介
长期从事劳动争议,擅长交通事故办理,大量处理公司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争议事项,解决民商事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