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12:44:28来源:法律常识
各位看官
咱上回说到
矛矛因为盾盾欠钱
不确定盾盾的经常居住地
按合同履行地
回到出借人矛矛自家附近的法院
解决纠纷
本期“矛盾”相声铺
就让网事君带大家继续看看
这对兄弟又出现了什么“矛盾”?
张法官是如何解决的?
书接上回
矛矛想让盾盾还钱
也可以到自家的户籍地
或者经常居住地
起诉盾盾
于是盾盾
把两人签的欠条找了出来
这下有了证据
欠条上面写着: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
应当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
提起诉讼。”
这是什么意思?
矛矛和盾盾都不太懂
让我们一起听听张法官怎么说
合同上约定了管辖法院
是否应当到该法院起诉?
在合同上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情形
叫做协议管辖条款
民事诉讼法
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
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情况下
约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来审理自己的争议
本期我们先讲协议管辖
合同上的协议管辖
虽然可以约定
但也不能随意约定
民诉法的35条
明确规定了
五种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包括了:
原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矛矛和盾盾
约定在合同签订地的法院
来解决争议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款
所以矛矛就要在合同签订地法院
来起诉盾盾了
那么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又是什么意思呢?
欲知后事如何
且听下回分解
策划:杭涛 赵岩
统筹:赵彤 赵玉东 李天佳
出镜:张爽
配音:马德天 孙磊
撰稿:游煜聪 王珊 胡美青 安悦齐 宋佳
编辑:高振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