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来说离婚怎么判小孩,离婚后,孩子怎样改判

时间:2022-11-22 14:04: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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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孩子怎么判?还这么想你就错了
  • 拍案说法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判?
  •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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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升,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中,最烦恼的不是财产,而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孩子是上天给予婚姻最美好的馈赠,即便父母离婚,亲子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那么,民法典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法官用典型案例向我们作出了说明。

    基本案情

    邓某与黄某于2009年相识,经自由恋爱后,于2013年登记结婚,并于2014年生育女儿邓某A,于2016年生育儿子邓某B。邓某长期在外务工,很少回家。邓某A、邓某B出生后一直跟随黄某生活,并由黄某的父母协助照顾。

    2017年,因黄某猜疑邓某与同事有暧昧关系而引发夫妻矛盾,双方于2017年6月开始分居生活。邓某从2018年开始未承担过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也未探望过两个孩子。2018年12月邓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与黄某有和好的可能,判决驳回了邓某要求离婚的诉请。判决后,邓某、黄某仍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感情未得到改善,2020年邓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

    裁判结果

    郴州中院认为,考虑到双方子女长期随女方黄某及黄某的父母生活在老家县城,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女儿邓某A已在老家县城上小学,儿子邓某B年仅四岁多,尚属幼儿,还需要精心的照料。而邓某常年在外地工作,与孩子的相处时间甚少,且未与孩子建立起良好的父子、父女感情。

    相比之下,孩子继续随母亲黄某生活,由黄某直接抚养,明显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故判决双方子女邓某A、邓某B由母亲黄某直接抚养,由邓某支付黄某相应的小孩抚养费。邓某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黄某应协助邓某探望子女。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常出现“婚生有两个子女的,一般由父母双方各直接抚养一个”的裁判做法,郴州中院严格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确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裁判原则,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将孩子均判由父母一方(女方)直接抚养,彰显了依法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裁判理念。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拍案说法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判?

    近年来,结婚率在下降,离婚率却连续上升。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除了财产问题外,主要集中在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未成年子女应由谁抚养更合适?

    5月30日上午,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北青报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在涉子女抚养问题离婚纠纷案件中,离婚是双方婚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解除,其中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离婚时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的认定;其次是未直接抚养方给付抚养费的判定。

    有钱不一定好使 陪伴很重要

    根据法律规定,在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根据双方生活条件选择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成长的一方。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6条规定,对于年满六周岁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处理抚养问题时,也可以根据案情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赵先生博士毕业于名校,事业有成,名下资产过亿,月薪丰厚。妻子刘女士与赵先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进入某公立小学担任教师,月薪足以保障生活需要。二人婚后不久生育了一个女儿,赵先生平时工作繁忙,经常出差,对女儿的陪伴很少。刘女士的工作时间固定,又有寒暑假,业余时间基本都在陪伴女儿。转眼女儿8岁了,两人因为长期聚少离多导致感情破裂,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由自己抚养女儿。赵先生同意离婚,也要求抚养女儿,并称自己的收入、学历均高于刘女士,能够给予女儿更好的物质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赵先生工作、学历均比刘女士有明显优势。但赵先生本人也承认平时工作繁忙、出差较多,很少陪伴女儿。在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中一直是刘女士悉心照顾,且刘女士的工资收入水平加上赵先生承担的抚养费足以保障孩子的生活水平不至于产生过大落差,故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了刘女士所有。

    但西城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杨桂林也表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也并非都会跟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比如母亲患有抑郁、精神类疾病或者严重的传染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比如母亲拒绝照顾和抚养子女。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如母亲有严重的虐待和遗弃子女的情形,或有吸毒、酗酒等恶意,或在监狱服刑。这些情形都可以导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归父亲抚养。”杨桂林表示,此外,即使母方不存在上述极端情形,但双方协商一致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可以确定子女由父方抚养。

    隐匿绝不可取 或失去子女

    据了解,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双方均主张抚养权的,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是一方取得抚养权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这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夫妻一方在准备离婚前将子女带回老家或隐匿在本市,拒绝另外一方看望,事实上造成子女随己方生活较长的事实。”杨桂林表示。

    丈夫石先生和妻子孟女士结婚后育有一子,刚满3岁。因丈夫石先生与他人有染,孟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石先生在法庭上表示要痛改前非,希望法庭给予一次机会,法庭出于挽回双方感情的目的,鉴于孟女士第一次起诉且没有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石先生出轨的事实,判决驳回了孟女士的诉求。但是判决后,石先生却突然将孩子带走,说是带回老家由自己的父母照顾。孟女士每次要看孩子,石先生总以工作忙为由推脱,孟女士于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法院将儿子抚养权判给自己,称孩子已近入园年龄,而半年内石先生将孩子隐匿,导致孟女士作为母亲无法看望孩子。石先生则称孩子一直在北京由自己和自己父母照顾,已经构成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不宜再改变子女生活环境,要求自己取得儿子抚养权

    最终,西城法院以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基本原则,认为石先生故意将孩子隐匿、拒绝孩子母亲的看望,无论其能否取得孩子抚养权,都是不对的。作为母亲,无论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均对孩子有法定的监护权和探望权。孩子年龄尚幼,母亲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且孩子已近入园年龄,石某将孩子隐匿、导致孩子无法在户籍所在地片区上幼儿园的行为,明显不利于孩子的教育和身心健康。最终法院判决孟女士取得孩子抚养权。

    “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的事实虽然是一方取得抚养权的优先考虑因素,但应当是非人为因素形成的客观事实,而且即便形成事实,也不是决定因素。”杨桂林表示,恶意隐匿子女造成子女随一方生活,不顾子女的身心健康,既损害子女的利益也侵害了对方的监护和探望权益。具体到该案,子女年龄尚小,改变生活环境与母亲一起生活,不仅不会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而且孩子在母亲照料下在户口所在地上幼儿园,是更符合孩子利益的选择。

    离不离婚 抚养责任都要尽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免除。《收养法》第5条规定,只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能将子女送养。这里的特殊困难仅限于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且无法维持子女的基本生活开支。没有工作或没有收入来源但有劳动能力不参加劳动的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但有政府救济和其他经济来源的,都不影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

    李先生和陈女士都是95后,两人读职高时恋爱,毕业后刚到法定婚龄就结了婚,婚后不久便生了一个孩子。两人都没有稳定职业,平时工作两天打渔三天晒网,有多少花多少,从来没有照顾过孩子,依靠双方父母轮流照顾孩子。孩子刚满3岁,两人因感情不和打官司要离婚,丈夫李先生起以自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没有稳定工作为由要求妻子陈女士抚养孩子。陈女士同意离婚,但表示自己也没有稳定收入,一直靠着父母的接济生活,完全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西城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先生确实患有心脏病且没有工作和收入,陈女士也属无业人员。法院认为,夫妻双方都正值青年,均未丧失劳动能力,应当肩负起抚养子女的法定责任。根据孩子的年龄和近半年内一直是陈女士父母帮忙照顾的实际生活情况,法院最终判决由母亲陈女士抚养孩子,李先生每月按照北京市平均收入水平的25%支付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多少?综合考量子女需求和父母能力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夫妻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在计算抚养费时应综合考量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可以量化的标准是父母的固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投资回报、合伙分红等收入。张爽法官表示,审判实践中一般是截取非直接抚养方最近一年的固定收入总数,按照该总数计算每月的平均数,然后以此平均数为基数,按照20%至30%的浮动比例来判定。

    丈夫赵先生和妻子马女士结婚不久便因家庭矛盾导致分居,分居期间二人的儿子由马女士照顾。儿子刚上小学三年级,马女士向法院起诉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要求儿子由自己抚养,并列出一长条课外兴趣培训班的报班计划和收费明细,要求赵某共同分担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5万元。赵先同意离婚,也同意儿子由母亲抚养,但对培训班和抚养费账单提出异议。他称自己虽然在金融企业上班,但月收入平均下来不到2万元,儿子义务教育期间的费用加上合理的课外培训班费用根本达不到马女士开出的5万元高价。

    法院经审理认为,抚养费是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的合理花费,一般是基本生活、公立教育、公立医院的相关花费。课外培训班的费用不属于公立教育范畴,属于自愿开支,其花费应当由父母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为子女合理的计算,需要父母共同商议决定。无论赵先生和马女士的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关于课外培训班的教育费用开支是否必要和合理都应当由二人共同协商决定。马女士主张的抚养费数额包含了未经赵先生同意的私立培训班开支,超出了赵先生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且赵先生明确表示拒绝,不应支持。

    西城法院表示,在涉子女抚养问题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中,解决问题还是要靠父母双方的努力和责任承担。张爽法官建议父母们:“在生活中遇到琐事、矛盾及时沟通化解,在决定离婚时尽量理性协商选择和平的分手方式,即使离婚后双方也依然要保持对子女无私的关爱,保障孩子的抚养费用和未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努力给孩子创造温馨、和谐的亲情氛围,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关于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首先允许离婚夫妻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要是不能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会由法官作出判决。而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都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对孩子是更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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