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婚姻家庭律师大概多少钱,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时间:2022-11-22 18:54: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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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老年人再婚十对离八九 财产问题首当其冲
  • 婚姻登记新政出台“跨省通办”让新人不用再为爱奔波
  • 历下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获民政部点赞
  • 济南老年人再婚十对离八九 财产问题首当其冲

    据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丧偶老年人数量都呈现增长趋势。这意味着,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问题将更加突出。但老年人苛刻的择偶条件以及财产继承、婚后生活容忍度低等因素造成了老年人再婚难。面对再婚所带来的感情与亲情的两难选择,不少老年人选择了不婚同居。

    找个合适的太难了,一个人将就着过吧

    每天早上七点,吃完早饭,家住济南市甸柳三居的张先生都会来到历下文化广场散步聊天。一天到晚,老张几乎不着家,在小区呆闷了,他偶尔还会去泉城广场、英雄山逛逛。“一大早出门,晚上睡觉时再回家,一个人呆在家太闷了。”五年前老伴儿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早出晚归的日子。

    虽然儿女很孝顺,不过老张仍时常感到孤独,想再找个伴,他也动过再婚的念头。他曾在子女面前流露过这样的想法,但遭到了子女的反对。不过通过婚介与朋友介绍,老张这两年与十多位老太太见过面,但都吹了。“有的是年龄差距太大;有些是见面就谈钱谈房子,太势利;更多的是两个人没话说,过不下去。”如今老张在这方面已经心灰意冷,“找个合适的太难了,一个人将就着过吧。”

    关于再婚,老年女士则承受着更大的社会压力。三年前,尽管子女不反对,60岁的宋女士再找个伴的心愿最后还是没能如愿。周围邻居、朋友“有伤风化”等字眼时常飘进她的耳朵里,想来想去,她还是决定一个人过了。

    据此前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我国丧偶人数约为3900万,丧偶状态的老年人所占比例为37.7%,这意味着每3个老年人就有一个丧偶状态。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这一趋势仍然在恶化。

    在济南,不少老人把看护孙辈作为晚年最重要的工作。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杰 摄

    老太太找依靠型,老大爷找保姆型

    从济南市部分婚介机构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许多单身老年人寻找“另一半”的热情高涨。据千城热恋婚介所负责人吕合强介绍,婚介所内,老年男女比例一般在1:5。“全济南市相亲市场上,老年人能占到15%左右”。择偶对象上,女方多希望对方与自己年龄相仿,相差在3-5岁之间;相对于女方的理性,男方的要求普遍较务实,“多数都是希望找个年轻些,能照顾一下自己的。”

    但吕合强坦言,老年人再婚的成功率依然很低。“上半年我们介绍了10多对,就成功了1对。”在他看来,抛开客观原因,成功率低主要还在于当下老人们的择偶心态越来越“挑”。老太太们都希望找个能依靠的;而老大爷们都希望找个保姆型的,照顾日常起居。

    常是财产导致分手,不少因此对簿公堂

    财产问题是限制老年人再婚的首要原因。现实中,因为财产问题导致老人分手的事情已不胜枚举,更有许多老人因财产问题而对簿公堂。

    即便老人们如愿以偿地再度牵手,但再婚后离婚率也出奇高。济南老年人相亲市场上甚至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的说法。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大多数老年人再婚,选择“搭伙过日子”不领结婚证同居生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历下区、历城区等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老年人屈指可数。“平均一个月有一两对(老年人)。”历城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孙吉峰分析,与年轻人相比,大多数老年人已不再重视登记领证,他们更多的还是“想找个伴儿吧”。

    关于老年人再婚问题,社会学家张洪英教授持宽容态度。她认为,每个老年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与登记领证的法律意义相比,老年人更倾向于不婚而居的现实意义。“这样自身的利益与儿女利益都能得到保全。”

    虽然社会学家及老人自身都对不婚同居持宽容态度,但律师李友震并不看好这种方式。李友震称,不婚同居的初衷是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但“在一起时间长了,经济问题不可避免会遇到”。为此他建议老年人要办理财产公证,明确老年人再婚前或同居前的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这是目前解决婚姻、财产纠纷最可靠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新政出台“跨省通办”让新人不用再为爱奔波

    来源:法治日报

    “跨省通办”让新人不用再为爱奔波

    部分地区开展为期两年试点经常居住地可办理婚姻登记

    □ 记者 张维

    6月1日,天津市户籍的刘先生和河北省秦皇岛市户籍的杨女士,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这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正式实施后,全国颁发的第一张“跨省通办”结婚证。

    此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这项新政因何推出?它的实施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为进一步了解这项新政出台的前因后果,《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专家。

    对话人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授 李明舜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马春华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

    程胜利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 谭 芳

    《法治日报》记者 张 维

    对话

    人口流动日益频繁

    婚姻登记新政出台

    记者:“跨省通办”这一新政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它与现行婚姻登记制度有何不同?

    李明舜:长期以来,当事人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这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根据最新发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由此可见,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大形势下,人口流动是必然趋势且规模不断扩大,为人们在居住地更好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公共服务,成为居住地政府的基本职能。

    程胜利:原有的在当事人一方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的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时代婚姻登记的要求,为人户分离的结婚和离婚当事人提供更加快速、高效和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跨省通办”甚至是“全国通办”,是新时代对婚姻登记的必然要求。

    记者:“跨省通办”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李明舜:增加以“居住证发放地”来确定婚姻登记机关符合民法典和《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说明民事主体的住所也可以居住证所载明的居所来确定。

    谭芳:此前,婚姻登记异地办理面临的最大制约因素,是《婚姻登记条例》中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本次“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展开的法律前提,是国务院出台专门批复,针对试点地区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将“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调整为可到“居住证发放地”或“自行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这一对行政法规实施中的具体调整是国务院职权范围,也为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

    群众呼声持续高涨

    跨省通办应运而生

    记者:对于实施这项新政,目前具有哪些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马春华:民政部这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虽然因为涉及方方面面,改革的难度很大,但是实施“跨省通办”试点的可行性日趋成熟。

    目前,有利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项相关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文件,着力通过进行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是支持体系的建设日趋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取得了积极成效,婚姻登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为“跨省通办”提供了信息化建设基础。三是前期在部分地区实施的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省内通办”的探索,为本次“跨省通办”试点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国务院此次授权的“跨省通办”试点地区,都是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

    与此同时,还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首先,试点推行将给婚姻登记机关带来挑战。对于流动人口、外来人口众多的一、二线城市,就地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离婚的人数都将陡增,这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承载能力将接受考验。其次,“跨省通办”涉及环节多,现实问题复杂。要实现“跨省通办”,不但需要民政部和最高法等不同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还需要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配合。在多部门的协作下,如何保证婚姻登记数据的信息安全,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谭芳:在民政部门多年的努力下,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跨省婚姻登记有一定的可行性基础。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也早已开展了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再加上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长期生活在户籍地之外的群体希望办事更加便利的呼声持续高涨。“跨省通办”试点的推出,不仅有群众基础、有现实基础、更有较大的实现可能性。

    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记者:如何看待“跨省通办”的意义?

    马春华: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都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事项,也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社会影响较大的民政服务。婚姻登记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次试点是从当前社情、国情出发的利民之举,也是“急群众之所急”的民生工程。

    程胜利: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婚姻登记不仅关系到结婚和离婚的合法性,还关系到与婚姻相关的社会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与调整,其对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幸福和美满生活所具有的意义不言而喻。作为婚姻登记机关的民政部门能否为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快捷和满意的婚姻登记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否能够得到满足。

    李明舜:此次试点“跨省通办”在政策推进上比较务实,希望民政部门在试点地区积累经验,为将来推行“全国通办”打牢基础,更好地服务婚姻登记当事人和社会经济发展。

    历下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获民政部点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魏俊怡 通讯员 刘刚 马杰 济南报道

    近日,民政部党组在《党建》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坚定履行新时代光荣使命——党的十九大以来民政工作综述》,系统阐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民政部党组带领部机关和全国民政系统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神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其中,在“围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提升民政基本社会服务水平”这一部分,重点报道了历下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放管服做法。

    婚姻登记是群众日常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项民生需求服务,也是民政部门“窗口”名片形象的业务工作。近年来,历下区民政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努力打造高效、文明、便民、和谐的婚姻登记服务,持续推动婚姻登记服务效能提升。

    聚力打造标准化特色化登记服务模式

    倾力打造1000平米高品质服务窗口,全面配置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人像采集、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等设备应用,对登记材料进行现场扫描,实现婚姻登记数据线上线下相融合。

    常态化开展节假日延时和特殊日错时服务。每周末延时服务半天,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接受延时预约登记;在情人节、七夕节、“5.20”等特殊日期,适时推出集体婚礼等特色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多层次、人性化为群众提供“幸福不打烊”的婚姻登记服务。

    通过标准化流程和特色化服务,历下区真正实现从“婚姻登记”到“服务婚姻”的跨越,年登记量达到11000余对,登记合格率及群众满意率均为100%,让婚姻当事人切实得到实惠。

    率先实施“跨区域”婚姻登记服务

    2020年9月22日,历下区颁发出全省首张结婚电子证照,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提升了为民办事的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

    2021年6月1日,历下区颁发出全国首张“跨省通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服务效能不断优化提升。

    创建“3+3”婚姻家庭调解模式

    据悉,历下区民政局联合区司法局、妇联和法院,成立历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推行“3+3”婚姻家庭调解模式,以申请室、冷静室、调解室为平台,以社工专家、心理咨询师、公益律师为支撑,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调解等服务,最大限度为冲动离婚按下“暂停键”和“减压阀”,有力促进家庭和睦和谐。

    积极探索城市婚俗改革

    记者了解到,历下区民政局大力倡导节俭婚俗,积极探索城市婚俗改革模式。为当事人免费举行中式或西式两种风格的“婚礼式”颁证仪式,为新人准备节俭婚俗签名墙,呼吁新人传承节俭新风。同时,通过举办“颁证式”集体婚礼,引导新婚青年转变婚嫁观念,抵制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婚俗新风。

    为民服务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历下区民政局将继续遵循“四个一”服务要求,用心用情、做好做优婚姻登记服务,以更加规范、专业、高效、人性化的服务为广大市民群众的婚姻家庭幸福保驾护航,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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