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上海吓,婚姻中常见的六题

时间:2022-11-30 10:51:5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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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中你必掌握的几点常识!(四)#上海婚姻律师#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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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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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如追究其责任?

    答:关于双成的协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协议订立时,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力,双方有履行的义务,主要内容是财产分割方面。

    二、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另一方狂,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会受理。

    三、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可以向,会受理。但应当⑴在协议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提出的,不会受理;⑵只能针对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提出变更或撤销,不能就其它方面提出。经审理在协议签订时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的,会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不存在欺诈、胁迫情的,会驳惑。

    四、一方不能直接请强制执行。对方不按照协务的,一方不能向请强制执行。可以向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在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或裁定的,则可向请强制执行。

    一方婚内获赠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答:一方婚内获赠的房产,大致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赠与几种情。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了是给一方的房产,么就属方所有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是给一方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属方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遗嘱或赠与合同上是否指明,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赠与人的主观意愿。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法律规定的继承财产的方式。一方婚内法定继承取得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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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区170街坊

    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一、特殊对象的围与补贴标准

    1、孤老、孤幼、孤残(享受社会救济、救助的)。

    2、持有“上海市社会救助领取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及补助的人员。

    3、持有各类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4、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大病医保围的人员。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局“沪民救发(2001)17号文”规定:大病医保对象主要为低收入家庭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等大病重病的对象。

    5、经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能部分丧失能力的人员。

    6、省、直辖市、自治区,部级以上的劳模、先进工作者。

    7、经市民政局认定的烈属或病故现役,因公牺牲人员的直系亲属。

    8、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母不再生育、不和不愿女的家庭)。

    合上述1至8条件的对象,一次性补贴币3万元。

    9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同志,每人一次性补贴币3万元。

    10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一次性补贴币2万元。

    11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年满9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一次性补贴币3万元。

    注:对象按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户口簿记载人口经认定后计算,人合上述1-11多种情形的,不作叠加计算。

    12、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不具有征收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原户口从被征收房屋内迁出,且本人已实际回沪居住的支边、支疆及知人户口无法迁入本市的每人一次性补贴币5万元。

    13征收围持有经区、县部门核发的非正规就业证,以及区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的社区服务证的居民房屋的持证人,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给次性补贴币10万元。 

    二、特殊对象认定流

    1设在本征收地块的受理窗口提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特殊对象认定小组进行核实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地块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日。

    2公示期间,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酷出并说由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街道特殊对象认定小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征收地块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限为七日。

    3公示议,混议但经复核确认合特殊对象认定标准的,予以认定。

    请人经上述认定,且所涉的被征收房屋补偿协议生效后,可享受相关特殊对象补贴。

    词:黄区、170街坊、特殊对象认定、补贴办法。

    上海动迁律师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唤址惶厥舛韵笕隙ê筒固旆?/a>。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请联系律师。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和处理

    中华共和国民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婚姻无效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持情形外,都不能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法定的无效幌时已经消失的,不予支持。

    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请撤诉的,不予准。

    被确认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和处理为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上海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律师系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副、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律师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务领域,至疥。律师在找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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