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10:51:14来源:法律常识
征地赔偿,青苗补偿费等费用是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投入成本,而土地使用权证是无形资产摊销。征地赔偿、清苗赔偿不可以独立产生无形资产摊销。征地补偿费应该是赔偿土地使用权证和地面上物赔偿。土地赔偿是依据土地区位补偿价测算。地面上物赔偿通常是房子和有关设备。
1、在征收前土地资源上起有些青苗费,因征收土地工程施工被破坏的,应当由商业用地企业依照在田农作物一季生产量、年产值测算,给予补偿,实际赔偿数据信息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判断。
2、于刚栽种的粮食作物,按照其一季年产值的1/3赔偿成本费,针对发展期的粮食作物,最大按一季年产值赔偿。
3、针对粮食作物、燃料和水果青苗费,可以得到收获的,不予以赔偿,不可以收获按一季赔偿。
4、针对很多年生长经济林木,尽量要移殖,由建设用地企业付款移殖费,如务必采伐的,由建设用地企业按照实际价值补偿,针对成才树木,由林权使用者自主采伐,商业用地企业只付伐工人工费,不予以赔偿。
1、技术专业菜园改种非蔬菜作物的按旱土进行补偿。
2、被征大地里种有很多农作物的,不按照农作物测算,只按土地资源类型的年销售额酌情考虑赔偿。
3、撂荒士地均不予以赔偿。
4、若有生产制造附属设备,可按照实际工程造价另计赔偿。
5、成长期在一年以上,可按照成长期长度以一年年产值加计2—5个月的年产值测算赔偿。
依据材料所得的,青苗补偿费一般是不可以变为无形资产摊销的,它作为被征地上农作物一种赔偿花费,直接补贴给被征地者。以上就是关于法律知识小编为您推荐的青苗补偿费用能否变为无形资产摊销?如果你也有关于拆迁相关的问题,热烈欢迎到法律知识资询知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