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法律文案(婚姻法律名言)

时间:2023-04-11 15:37:24来源:法律常识

婚姻与法律文案(婚姻法律名言)


郑长春

我一直想写一本与法治有关的书。当然,是一本对社会行为规范能起到推进作用的书。这个冲动,在我刚到西安上大学时就有了。此后,愈加强烈。

那一年大学放寒假,我从西安火车站广场过,正走着,发现路前方不知谁丟了一个钱包,因为急着赶路,就没去管。谁知才走几步,我就被一彪形大汉拦住了,他目光凶狠地对我说:“小伙子,你把别人东西碰掉了,也不说声对不起捡起来给人家拿去。”我回头一看,身后地上果然蹲着一位形象猥琐的老人。我想,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们一定是看花了眼误会了我,便忙向那人解释说不是我碰掉的。那大汉一听我是外地囗音更凶了,把脸俯在我面前压低声音说:“不是你碰的难道你就不能捡起来吗?啥德行!连个对人起码的尊重都没有。”

我心想,你尊重人吗?不是我干的事为啥我要去承担责任!眼前立马闪现出电视上曝光的碰瓷镜头,不能助纣为虐,不能助纣为虐,我心里歇斯底里地大叫着,不知从哪儿来了股勇气,便厉声说道:“让我捡也行,那咱俩先到附近派出所走一趟。”那人一看我也不好惹,忙摆摆手让我走人。向前走了几步,我回头一看,那人已经拉住了一位外地妇女的胳膊,硬说她把老人的钱包给撞掉了,急得那女人直想哭,最后不得不掏出一张百元票子完事。

我在西安上大学那阵子,是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大潮正以不可阻挡之势风起云涌地席卷全国。从“下海经商”到“深圳速度”,从“大学并轨”到“西部大开发”,从“报业大战”到“亚洲金融危机”……随便打开一张报纸或一档电视节目,全是风风火火、活蹦乱跳的各种新鲜事,令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好一个滚滚红尘、花花世界。

大学毕业后,我在西安的一家媒体当记者,亲自耳闻目睹了当时华夏大地上形形色色、瞬息万变的局面,整个社会似乎都沉浸在一派不知疲倦的捞金和挥霍无度的泡影里。那时,手机和电脑还未普及,我就用手中的笔开始记录身边所发生的点点滴滴。

这期间,有三件事对我震动很大。

第一件事,1999年秋,我的一位高中老师送孩子到西安上学时找到我,说他这两年快成律师了。我问起何故?他说两年前嫌学校工资低,就让他在家闲着没事的媳妇跟人合伙开了个幼儿园,因为粗心大意,让一个4岁的小女孩把房间里的热水瓶打破了,滚烫的热水把这个女孩从头到脚烧成了重伤,尽管及时送医院保住了性命,但从此这个女孩也留下了终身难愈的残疾。他花干了多年的积蓄不说,还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官司。天天躲债,经常上法院应诉。因为掏不起钱请律师,自己买法律书籍学习,可以说他看判决书和写应诉书的时间比他跟学生在课堂上教书的时间都多。最后官司还是输了,把他烦得想跳河自杀。为了躲避可怕的纠缠和烦恼,他借女儿到西安上大学之际,跟学校不辞而别,想以此开始重新生活。

第二件事,2000年春,一位初中同学来西安旅游,我们在一起吃饭时他透露,初三时的一个班主任跟班里一个比他小20岁的女生偷偷同居了,而且还生了一个孩子。那时,这个老师已当校长,那女生初中毕业后在镇政府上班,他原配生的孩子正在县城一个私立小学读书。原配知道情况后,哭着闹着让他离开那女生。他就给原配花钱在县城买一套房让她陪读,每个月按时给足额生活费。这女的也就不闹了。于是,校长就和那女生在镇上得过且过,倒也相安无事。

第三件事,2001年冬,我在《河南法制报》上看到一篇《未进洞房 先进牢房》的报道,说是一个农村青年因家里没钱给彩礼,就偷了邻村的一头牛去卖,卖完牛回家准备订婚的路上被失主带着公安人员给抓了,最后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回到家里,原来给他介绍的对象已嫁给别人结婚生子。于是,他又重操旧业干起了偷盗营生,在外地专偷自行车和手机,被人举报后进了牢子,关了几天交点罚款就被放了出来,反反复复,永不悔改。因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慢慢成了派出所的“常客”。这个农村青年是我小学的一个同桌。


经历这几件事后,有一种思绪开始在我脑海层层旋积,总也挥之不去,那块垒很重,令人欲说还休。慢慢地,已成结成心底的痼疾,非倾吐除去方才畅快。作为一个写作者,也许我本不该涉猎严肃的法治领域——政法综治属于公权所谋区域,在世人印象里,似乎超出了一般公民视野界限,与文学梦想也太过遥远陌生。人至中年,放下飘飞的斑斓憧憬才是根本。可是,有谁能真正置身于现实之外,超脱于红尘之上,撇开所谓的喧嚣扰扰而充耳不闻身外世界?

一边是安宁的居家生活,一边是暗潮汹涌的万千世相,我知道,没有我也会有人落笔叙写错综缠绕的社会现状。毕竟,互联网时代自媒体俯拾皆是。在用飞机、手机、互联网、电视武装起来的现代社会,每一天视觉听觉都会被扑天盖地的各种信息所充斥:商品造假、杀人抢劫、偷盗成风、敲诈勒索、食品下毒、地沟油、贩卖人口、物价飞涨、官场腐败、群众上访、政府维稳……随着物欲横流,人们的道德水准急速滑坡,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尔虞我诈、相互提防,而且戾气较重,就连校园“象牙塔”里,也时不时发生可怕的霸凌现象,众人打一人,下手狠,毫无同情怜悯之心。社会风气之恶化,令人堪忧。

那时那地,我就不愿当记者了,心里特别向往理性而尊严的法律,觉得一个有想法的人,总不能天天守着干瘪的文字孤芳自赏吧,应该放大眼光,走向更广阔的空间,做些务实的事情。于是,我就来到了陕西省委政法委《政法天地》编辑部。这一干,就是近10年。

2015年8月,我在《西部法制报》上发表了一篇《陕西律师生存现状调查》的专题文章,受到了时任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的赵黎明律师认可。给他送样报那天,他专门从百忙中抽出时间与我在办公室促膝交谈。那时,他创办的律师事务所刚刚合并,人才济济,发展势头迅猛,堪称西部法律服务行业的旗舰。正是法律服务行业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机,踌躇满志、求贤若渴的赵律师,为了事业发展可以说是呕心沥血、废寝忘食。最重要的是,他的律所急需各路精英加盟,共撑律师事业蓝天。

于是,赵律师当即邀请我到他创办的律所搞宣传工作。为了深入生活,丰富创作素材,我就欣然答应了。这让我有机会接触了很多律师朋友,能够经常在茶余饭后听到他们的高谈阔论和酸甜苦辣,可以说是受益匪浅。当我看到一面面写着“法律卫士、敬业正直、捍卫正义、社会良心、不辱使命、不负所托”的锦旗被当事人送到他们手上时,真替他们高兴。可以想见他们背后的努力和付出。

是啊,任何鲜花红地毯都是用热血和汗水换来的,他们的道路走得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甚至充满着各种挫折和挑战。翻开各国的律师执业史,风险几乎无处不在。律师不仅被对方当事人辱骂、恐吓、殴打和伤害,还要承受己方当事人的辱骂、恐吓、殴打和伤害,甚至还要被执法人员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的奚落、刁难、辱骂、恐吓和围攻。在历史上,还出现过官民共同围剿律师的盛况。

当然,这不排除法律服务行业内,确有一部分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丧失职业操守甚至丧尽天良的黑心律师。特别在息诉之风盛行的时代,在一些人眼中,讼师属于不务正业的人,其中有些人还因唯利是图、颠倒黑白而沦为讼棍。正如汪辉祖所云:“唆讼者最讼师,害民者最地棍。”但也要相信,在当代经受多年正规法律职业教育和法治精神熏染后,多数律师的心中都会给法律留有一处容身之所。

毫无疑问,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一分子,律师职业是构建和稳固法治大厦的一极重要支柱,是一国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律师在法律普及工程中起着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在沟通民众与司法机关法意表达中发挥润滑功能,在调和当事人之间意向传达中起着媒介作用。所以,一个律师被打骂、被伤害,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悲剧,而是一个倡导法治理念时代的悲哀。

面对这个敢于向公权抗衡、坚守理想道义的特殊群体,我决定用手中的笔,把这些法律人可歌可泣的故事记录下来。我觉得,一个真正的写作者绝对不是一个社会的旁观者、生活的抒情者、势利的歌颂者,而是时代的瞭望者、历史的沉思者、当下的实录者,应心怀良知和悲悯,勇于为社会行为规范和法治文明进步奉献智慧力量。于是,有了这本小说的雏形。按当时计划,我是要采访100个律师的,最后将这些感人故事结集成册,就叫《律行者》。可惜,一年后,我因各种原因又回到了深爱的政法宣传战线。一晃,转眼就6年过去了。

这6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很大的变化。从媒体频频曝光的校长带女生开房、研究生同室投毒、无业游民冒充国家干部骗财、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到濮阳税局官员一妻两妾、云南政协委员误机打砸登机口;从“内卷躺平”到“土猪拱白菜”,再到“臭外地的”和“复旦血案”,从“你牛我比你更牛”到“我就是一只来自乡下的土猪,也要立志去拱了大城市里的白菜!”……一些胆大妄为者无法无天地渲泄欲望、破坏秩序,制造奇形怪状闹剧的伎俩让人触目惊心。如此下去,我们的发展成果和文化传统都岌岌可危。经济飞跃后,我们必须培育、完善与之匹配的精神世界。因为没有灵魂,人性必然迷路。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迷茫和焦虑?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一种社会现象的显化,深层次里蕴含了很多内容,其不可名状的情绪转化成了群体发泄,状况确实发人深省,并值得深刻思考。

2021年夏,北京一位60多岁的大妈,乘坐公交时自称有残疾,嫌一个外地女孩让座慢了,坐下后骂骂咧咧指责:“瞧你这打扮,瞧你这长相,就不像北京人”、“臭外地的”、“上北京要饭来了”……从北京大妈的语言中亦可看出,在剧烈变化的中国,社会方方面面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公正的现象,有的人自傲,有的人自卑,有的人富足,有的人拮据,这些差距和歧视充斥在各个角落,构成了当下中国特色的“偏见与傲慢”。

许多人已经注意到,2021年以来,社会上的恶性事件频发,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当下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同时也呈现出一种脆弱性的桎梏。现在,我们天天喊:“不忘初心,依法治国。”那么,怎样才能找回初心,如何依法治国?这实在是一个大课题。

社会乱象,实在让人深恶痛绝。人性之恶,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洪水猛兽般泛滥成灾,肆意横行。这个时候,一个人的底线思维、法治意识和自律行为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尤显重要。因为每个个体的行为,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安全。那么,何为底线思维?何为法律意识?何为自律行为?底线思维就是高压线不能碰,碰了会粉身碎骨;法治意识就是敬畏人权,敬畏法律,尊崇伦理,尊崇道德;自律行为就是谨言慎行,能够控制欲望,管理自己。不懂自律、没有底线、践踏法律的人,必将得到恶果,胡长清、雷政富、李天一们最后的铁窗泪就是。证明。正如湖南省高院前副院长李薇,受贿1000多万受到法律制裁时,声泪俱下地忓悔,“即使当叫花子,也比我现在强,没有自由,没有尊严。”

常言道:“乱世用重典,沉疴下猛药。”“法者,所以罚不义,平不平者也。”自古,历代高层管理者都视法治为根治社会顽疾的一剂良药,把法律作为捍卫公平正义的生命线。当然,这也是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所谓“不忘初心”也好,“坚持梦想”也罢,如果在利益蓬勃、价值多元的今天,不能让欲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势必会走向人性的另一面。许多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人不自律必将一事无成,一个社会缺乏法治信仰就会祸害连天。历史经验也证明,只有让法律成为所有人的行为指针,成为时代铺设前行的路标,人们才能看到未来可预期的希望。正如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所言:法律秩序关注的是,人类不必像哨兵那样两眼不停地四处巡视,而是要能使他们经常无忧无虑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

这是法治文明应有的人性力量。一边是冷硬如铁的法治,一边是柔润如水的德治。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说过,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织着、厮杀着,这就是我们为之眷恋而又万般无奈的人世间。那些客观存在的社会法则和自然规律,永远不会随着某个人的意志而转移,尤其是复杂而多变的人性和长期僵化的思维,不是一座监狱、一所学校就能很快改变的。实际上,世界上最大的监狱就是人的思维意识。我们每个人都被自己的思维,牢牢地禁锢其中。很多时候,有些问题不是我们不能解决,而是我们的智慧不够。

在我看来,一个懂得自律、心怀敬畏的人才是大智慧和真高贵,而那些不守规矩、恣意妄为者,即使身上再金光闪闪,也不过一个草包而已。因此,在《律行者》这部作品中,我用极大的热情塑造了高富美、姚公平、魏正义等几位个性十足的法律人形象,尽管他们都不够完善,甚至身上充满矛盾,但他们都很独特和可爱。正是这样的独特和可爱,才让我们看到一个有趣而斑斓的真实世界。真的世界很美,美的世界不一定很真。所以,我们才有不断探索世界和改造自身的必要。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这个社会,诱惑无处不在,每个人都被欲望裹卷着,不管你动不动心,诱人的气息都在那里,有人伺机顺势而行,有人蓄力逆流而上,有人安然沉寂于世。那么,在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时代,一个法律人究竟能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一个法律服务行业该以怎样的姿态立足于世?

通过无数个夜以继日的奋笔疾书,我熬得两鬓霜白,又经数次修改,终于将这本寄予毕生夙愿的《律行者》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它像一个刚刚落地的娃娃,不管命运如何,一切就交给时间和未来吧。但愿这些文字能以微薄之光,温暖更多前行者的灵魂,照亮每每个追梦人的征程!(作者为知名作家、资深媒体人)


编辑:樊婧

责编:马宁

总编辑: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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