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9:20:21来源:法律常识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克服一下,能够找到妥善的处理方式是最好的。我国从立法上,也是提倡婚姻关系的稳定存续的,不提倡因一时冲动,就解除婚姻关系。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在长时间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积蓄的矛盾会集中爆发,这也是目前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给大家分享一下,配偶患有精神疾病,能不能起诉离婚得问题。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够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当夫妻一方提出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精神病人成为被告。法院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就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才行,不然最终可能无法判决夫妻离婚。司法实践中,既要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要保障患有精神病一方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