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另补签的协议有效吗

时间:2022-04-07 14:00:00来源:法律常识

        方块与前任老公,协议书的內容是:结婚后所买房屋一套归前任老公,小孩也由前任老公独自一人养育;房间内的一切日常生活用品归方块。但是,方块沒有取走这些承诺为自己的物品。之后,前任老公允许交给方块一万元钱做为赔偿,承诺给小敏的房间内日常生活物件改归小敏的前任老公。彼此签了协议书。但以后,前任老公找各种各样原因不给方块钱,小方能提起诉讼前任老公吗?

        第一,针对彼此离婚后签署的协议书,实际上是发生变化了离婚协议书的內容。离婚协议书早已起效,彼此应当离婚协议书的承诺相互之间执行权利与义务。可是,具体生活中也会发生彼此想更改协议书內容的状况。这样的事情下彼此可以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更改原先离婚协议书的內容。可是,这类转变是有一定标准的:1、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2、相关消除夫妻感情的內容不可以更改;3、务必彼此协商一致。

        第二,方块的状况,假如他人在再行签了协议书以后不执行,方块可以向法院起诉,规定另一方执行协议书。可是,理应留意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