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法律咨询律师找哪个,离婚律师怎么选

时间:2022-11-22 21:40: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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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该如何选对律师?
  •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林金燕:遭遇家暴,如何避免成为拉姆?
  • 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离婚诉讼的十大误区
  • 离婚时该如何选对律师?

    作者:冯炯恒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律师

    由于离婚纠纷中涵盖了处理婚姻关系、抚养权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等众多法律问题,许多当事人都倾向于选择委托律师去处理自己的离婚事宜,而为了能够给自己争取权益最大化,如何选择一位合适的离婚律师便尤为关键。然而律师有千千万万,有专注一个领域的专业律师,也有什么案件都做的“万金油”律师等等,如何才能从众多的律师中识别出一位适合自己的律师呢?

    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应该交由专业的人去做

    大家在选择离婚律师时,首要关注的应该是该位律师在离婚诉讼领域是否足够专业的,而不是关注该位律师是否已婚、是男律师还是女律师、执业年限是否够长。律师的执业年限长短并不能直接代表律师经办的离婚案件数量的多少,男律师不代表无法与女当事人感同身受,未婚律师也并不代表无法体会婚姻中的酸甜苦辣,但唯有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这一身份,才能兼顾做到。因为一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肯定有面对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遇到过千奇百怪的案件经历,在处理大家的离婚案件时当然能够做到得心应手,而不会因年龄、性别等因素影响到办案的专业性。

    至于怎么识别一位律师是否专业,最直接的方法便是向律师了解其是否有经办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是否有与自己案件相匹配的成功判例,是否有写过专业的原创文章,因为从这些判决书、调解书、原创文章便可看出看这位律师有办理过多少个离婚案件,其中有多少个成功的判例。纸上学来终觉浅,唯有做过足够多的离婚案件,才能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才能解决各种疑难杂症。

    像笔者团队的成员,每位成员手上均有上百份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至少都是身经百战的离婚律师,而恰恰是大量案件经验的积累,才让我们有足够的底气向大家表明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这一身份。所以说,专业不仅仅需要体现在字面上,更需要运用在实践当中,唯有能够将专业转化为成果的律师才算得上是专业的律师。

    专业的同时还需要有温情

    离婚案件跟普通案件不同,其中涉及还很多情感因素。所以,一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在具备专业功底的同时,还需要有温情的一面。如果律师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会过于理性刻板,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或错过调解时机,或加重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或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

    由于离婚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事人的心态会变得十分敏感脆弱,特别是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时候,若不及时调整心态,很容易会陷入焦虑、迷茫甚至崩溃的状态。此时,唯有一位有温情的律师,才会愿意去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去充分体会当事人的感受;唯有一位有温情的律师,才会去耐心解答当事人心中的疑惑,消除当事人内心的焦虑与无助;唯有一位有温情的律师,才会更愿意采取缓和的方式使得案件得以调解结案,避免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因此,大家在选择律师时,除看重律师专业的一面外,还要看律师是否有感性与同理心的一面,他是否有耐心听你讲述感情经历?是否有同情你的不幸遭遇?是否有在你流泪时向你递上一张手纸?往往通过细节便能看出这位律师是否有温情的一面,往往也是这样的律师才能陪伴你走过最艰难的一段路。

    专业素养高的律师有,特别感性陷入当事人角色的律师也有,但唯有能够平衡二者之间关系的律师才是一位优秀的婚姻家事律师。所以说,找律师就应该找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只有这样的律师才会在保持理性的同时,拥有自己感性的一面,在具备专业诉讼能力的同时,还具备优异的调解能力,也只有这样的律师才能真正帮助大家妥善处理好一个离婚案件。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林金燕:遭遇家暴,如何避免成为拉姆?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

    前段时间,一个叫拉姆的姑娘去世的消息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2020年9月14日,拉姆在家直播时被前夫用汽油焚烧,致全身大面积烧伤,在抢救了16天后,拉姆还是没能熬过去,永远离开了她的家人。拉姆去世的消息一经证实,立刻占据了微博热搜,大家纷纷对她的离开表示惋惜,对其前夫的谴责更加强烈。

    拉姆去世的消息之所以有如此高的热度,不仅仅因为她是一个网红,还因为她是一个家暴的受害者。家暴是一个家庭的噩梦,一定还有很多人像拉姆一样正在遭遇家庭暴力。拉姆是幸运的,因为她及时醒悟,摆脱了与前夫这段糟糕的婚姻关系,但拉姆又是不幸的,即使与前夫离婚了还是不可避免地遭遇了前夫的疯狂报复,最后酿成惨剧。#家庭暴力#

    那么如果遭遇了配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该怎么应对呢?有什么办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一、如何认定家暴

    要应对家庭暴力,首先要了解哪些行为算是家庭暴力,法律上是如何定义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家庭暴力既包括直接动手,也包括口头上的威胁、恐吓。

    二、如何证明家暴的存在

    发生家庭暴力之后一定要及时取证,否则等到醒悟过来的时候证据都已经毁损灭失了,到时候即使说破天,没有直接证据,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也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在遭遇家庭暴力之后不要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要及时平复心情,保存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哪些证据能够作为认定家暴的有效证据呢?#家庭暴力取证#

    第一,110报警记录、警方提供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警方向法院提供的文件作为证据的公信力较强,对法院认定家庭暴力有较大的辅助作用。因此一旦双方发生冲突,一定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的记录,如果受伤了,也要及时要求警方进行伤情鉴定并出具验伤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施暴人的保证书、承诺书。这些可以作为施暴人自己承认施暴的证据。

    第三,照片、视频。施暴现场有监控摄像头的,要及时提取相关视频保存下来;如果施暴者之前有过家暴行为,受害人可以在家里安装摄像头之类的监控设备,将施暴者之后家暴的全过程记录下来,这些能直接证明施暴者的家暴行为。如果没有录像视频,也要记得及时将自己的受伤情况拍照留存。

    第四,医院的诊疗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如果因家暴受伤,要及时前往医院就医,并保留好相应的诊疗记录、伤情鉴定报告等。

    第五,向施暴者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投诉、寻求帮助的记录,可以是电话录音、调解笔录等,也可以让工作人员出具证人证言。这些基层组织机构不仅能够为受害人提供帮助,相关调解记录也能够作为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的证据,工作人员出具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以上证据都可以作为认定家暴的关键证据,一定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不仅可以作为诉讼离婚时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也能够作为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的证据。#广州离婚律师#

    当然收集证据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收集证据的工作,否则取证工作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州离婚律师梁聪#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

    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离婚诉讼的十大误区

    作者:陈梓恩,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副主任

    每年接受几百起离婚咨询的实战派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诉讼的十大误区。

    误区一:离婚纠纷应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第一个需要解决的是法院管辖的问题。作为原告方,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很多人以为,原告在哪里就在哪里的法院起诉。而事实上,《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很多人不理解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是什么意思,住所地是指户口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譬如,被告户口在深圳,但在广州居住了一年,目前也仍在广州居住的,这种情况可以在广州起诉。当然,也有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的特殊情形。譬如,配偶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配偶(被告)不在国内居住,一方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误区二:案件受理后,法院会主动冻结对方名下的所有财产

    事实上,只有在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查封、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目前,大部分法院在你提供具体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才会受理查封、冻结的申请,如: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需要提供具体的开户行、账号;查封对方的不动产,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查册表。如果你手上没有这些资料,可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但是,小部分法院在你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时,可直接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封、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

    误区三:案件受理后,法院主动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财产并依法分割

    事实上,法院是中立的角色,不会主动查询任一方名下的财产。若你要分割对方名下的财产,你必须提供详细的财产线索。这就需要你在感情出现问题时,有意识地收集资料,而非被动等待法院查询。

    误区四:只要我不同意离婚,法院就无法判决离婚

    婚姻是两个人的,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不是你不同意离,法院就不能判离婚。当然,在对方第一次起诉时,你没有重大过错且在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考虑给你半年的冷静期,并判决不准予离婚,但如果对方坚持第二次起诉,法官会考虑对方离婚意愿强烈从而判决离婚。因此,如果对方为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在抚养权、财产等方面作出较大的让步时,那么我们可以考虑接受离婚的方案。

    误区五:分割房产等于变卖房产

    事实上,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很多种,主要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给予另一方补偿。第二,在双方都主张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若双方同意竞价,则价高者得;若不同意竞价,在确认房产价值后,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房产归属,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第三,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房产,分割所得款。第四,双方均无法向对方支付补偿款,也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下,法院只能确认双方各自持有的房产份额。

    误区六:可以按照非抚养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要求非抚养方支付抚养费

    对方每月收入20万,我可以要求对方每个月支付4-6万的抚养费吗?事实上,收入是确定抚养费多少的其中一个参考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还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经济水平。若孩子每月开销1万,法院判决非抚养方承担每个月4-6万的抚养费,相当于让抚养方获利,那么不排除有些人为了获利而争取孩子抚养权。

    误区七:孩子一定会判给收入高的一方

    孩子应判给哪方携带抚养,收入仅是法庭考虑的其中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法庭还会考虑双方对孩子照顾、付出的情况和孩子是否已经有稳定的成长环境等。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女方;两至八周岁结合上述因素综合考虑;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则尊重孩子的意愿。

    误区八: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内所有收入

    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不等于可以直接分割婚内所有收入。譬如,男方年收入100万,双方结婚三年,女方此时起诉离婚,不能直接要求分割300万。理由很简单,虽然三年的收入高达300万,但家庭及个人存在日常开销等正常支出。离婚时,一般仅可以要求分割账户余额及不合理支出部分。

    误区九:把孩子抢走等于争取到了孩子抚养权

    很多人为了争取孩子抚养权而不顾孩子的身心健康,强行将孩子带离原来稳定的成长环境并将孩子藏匿。对于藏匿孩子的行为,一方可申请行为保全对不法行为予以制止。对于擅自将孩子带离原环境的一方,法院亦会考虑其强行带离的行为本身是否对孩子不负责,是否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然后综合双方的条件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误区十:出轨等于净身出户

    不少当事人仍然深信法庭会判决出轨方净身出户的谣言。事实上,民法典出台后,一方有严重过错方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但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无过错才可以主张,双方均有过错的则无法主张。

    总而言之,每门法律均博大精深,看懂了不等于学会了。因此,我建议,有婚姻法律问题需寻求专业的婚姻律师帮助,切忌盲目自信,输了官司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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