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7:47:25来源:法律常识
“我的妈妈生了我的女儿”,或许我们都曾经看到过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新闻,某个国家的一个庞大的家族,一直在进行不顾天理人伦的内部繁衍,家族越来越壮大,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也越来越复杂。
我们都知道,按照生理学基因学来说,基因离的越近的人繁衍的后代出现遗传性基因疾病与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也是为什么我国的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与旁系三代以内血亲结婚的原因。
这不单单是法律上的禁止,对我们所根深蒂固的人伦常识来说,近亲结婚也是对我们常识观念的一种冲击。
但偏偏就有这样一位不配做父亲的人,他的行为甚至比近亲结婚还要恶劣一百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小花出生在四川一个普通但又不普通的家庭。普通是因为她的家庭就是一个平常的三口之家,不普通是因为,她的妈妈是一个残疾人士,除了是个聋哑人外,还有精神上的疾病。
小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可以想象,在这个人人都“拼爹拼妈”的时代,家境让她一出生就开始了困难攻坚模式。但是现实远比大家想象的还要残忍恐怖。
随着自己的长大,小花渐渐发现,自己的父亲似乎脾气越来越暴躁,对自己的态度也越来越不对劲。
在小花还没能接受性教育,还没有人告诉她要怎么保护自己、性到底是什么的年纪,父亲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对她做一些让她感觉很奇怪的行为。
但她也不知道父亲究竟想做什么,不知道要怎么保护自己,家里妈妈更是无法保护她。她就在这样的危险境地里生活着。
后来,她的父亲开始嗜酒赌博,每次赌博输了回家就肯定不能消停,对着妈妈很多次破口大骂,有时候甚至到了动手的程度。
在小花八岁的一天,年幼的小花不知道这天是她最噩梦的开端。输了钱回家的父亲,因为气不顺,再加上对自己的女儿有魔鬼的想法已久,于是就禽兽不如的侵犯了自己的女儿。
还那么小的小花,根本不知道父亲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遭受了什么伤害。就这样,她和她的妈妈,都成了自己父亲发泄的工具。
小花和她的母亲悲剧的来源都在母亲和父亲婚姻的开始。其实小花父亲(老郭)与母亲阿杨的婚姻的开始并不是像大多数人一般的普通模式。老郭因为嗜赌,天生暴力,他在与阿杨结婚前,还有过一段婚姻。
但他之前的妻子因为老郭的暴力和嗜赌,对他死心,认为自己的接下来的人生不能交付到这样一个没有责任心还随时有可能家暴的人身上,于是选择跟他离婚。恰好此时,有人介绍阿杨跟老郭认识。
但阿杨因为天生聋哑,再加上精神有点问题,阿杨的父母对自己的女婿并没有太多要求,只希望女儿能找到人嫁出去就行。老郭的想法是需要有个人给自己生儿育女。于是,阿杨的父母和老郭一拍即合,两人随即生活在了一起。
其实两人并没有结婚,只是同居生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婚姻。阿杨跟老郭结婚后,因为本身就疯疯癫癫的,所以对老郭的非打即骂对待也并不能进行任何反抗。
而阿杨的父母在阿杨“嫁给”老郭之后就没有管过阿杨,他们认为,以阿杨这样的情况,受到丈夫一点冷待是肯定的,但无论如何,都比阿杨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要强。
加上阿杨长得很漂亮,又在不久后给老郭生下了一个女儿小花,所以,这个畸形的家庭就一直这么延续着。
直到小花一天天长大,继承了母亲优秀外貌基因的她,长得越来越漂亮。毫无人性的父亲这时候打起了自己女儿的主意。他首先还只是动手动脚,后来在小花八岁的时候,就侵犯强暴了她。
有一就有二,老郭自从侵犯强暴了小花之后,对他来说,侵犯自己女儿变得更加频繁。小花和她的妈妈竟然双双成为老郭的工具。
没成想,老郭还有更禽兽的想法。因为老郭嗜赌,而十赌九输是赌桌的常态,有时候输急了眼的老郭只想着怎么赢回本,怎么都不肯罢手,于是越输越多,越输越多。输的多了,没有赌本了,老郭就借高利贷赌。
雪球就是这么越滚越大,老郭欠下高利贷巨额债务,自己又没有钱没有能力还上。于是,他有了一个非常变态的想法,那就是用自己的妻女抵债。他向债务人建议,可以让自己的妻子女儿“陪他睡觉”,以此来抵消掉自己的一部分债务。
债务人想人家的丈夫父亲都无所谓,自己更没理由拒绝,于是竟然也同意了这个建议。阿杨和小花就在自己丈夫和父亲的“帮助”下,这么被人侵犯。
后来发展到,两人不只是老郭发泄的工具,还成为能帮助老郭抵债还钱的工具。一疯一小的两个人,根本没能力没知识保护自己,就只能这么生活在地狱中。
终于,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老郭泯灭人性的行为在村中传出了一些风言风语,也传到了阿杨的父母耳朵里。阿杨的父母虽然没怎么管过这个疯女儿,但是想到终究是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如果他们真的受到这种伤害,就不能置之不理。
于是,他们准备求证这些风言风语究竟是不是真的。没想到他们来到老郭家里的时候,竟然看到老郭正准备帮助债务人欺负阿杨小花的画面。阿杨父母怒不可遏,伤心欲绝,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竟然过的是这种日子。
他们当机立断报了警,警方马上立案捉拿了老郭和债务人。至此,老郭禽兽不如的行为终于在法律正义的制止下被破除,他终将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本案中老郭的行为,但凡是听说的人,都会感到愤怒,令人发指。这样荒诞的人伦悲剧,竟然发生在文明已经如此开化的二十一世纪,着实令人瞠目结舌。
首先,老郭强暴侵犯小花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更何况小花还是一名孩子,老郭的犯罪行为更加泯灭人性。
强奸罪的犯罪客体是父母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或者幼女身心健康。犯罪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了强奸行为。
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强奸罪的单独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本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强奸犯的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是具有强行侮辱妇女的故意。即明知违背妇女意愿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或者是强行与未成年发生关系。
本罪中,老郭侵犯小花虽然没有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但依据强奸罪的法律法条,他侵犯了小花的性自主权和身心健康,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老郭构成强奸罪。
其次,老郭帮助债务人伤害阿杨小花的行为,构成债务人强奸的帮助犯,与债务人构成共同犯罪,老郭同样需要对债务人强奸的正犯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和被害人无法认知、无法保护自己、无法反抗等境地,随意侵害未成年人或者迫使其就范的,同时触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和强奸罪。
这两罪构成法条竞合的关系,同时触犯,根据一个行为只评价一次只处罚一次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因此,针对老郭的行为,强奸小花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帮助债务人强奸阿杨小花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两人构成共同犯罪。老郭需要对这两种行为单独评价,都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老郭的量刑情节,其一,鉴于小花还未成年,因此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老郭的量刑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其二,老郭侮辱自己的亲生女儿,属于主观恶性特别大,社会危害性强的行为,在量刑过程中,需要被重点考虑,酌定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在综合老郭的犯罪行为和所有犯罪情节后,决定判处老郭死刑缓期执行的刑罚,判处债务人无期徒刑。
老郭终将为自己泯灭人性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小花也终于能逃脱自己亲生父亲的魔爪,但留下的阴影和伤害却是不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