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8:48:03来源:法律常识
读完了今年的第二本书《好的婚姻,需要守护财产和爱》。
书的作者是一位处理了一千多起婚姻纠纷案件的律师,这本书可以说是吴杰臻律师多年的办案心得。
这本书我不太建议大家去读,不是说书的内容不好,而是太过于理性和职业化。
吴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将婚姻现实的一面,赤裸裸展示给你的时候,往往很多人是接受不了的,甚至会颠覆一些人对婚姻的看法。
借着这本书,我们来聊聊法律眼中的婚姻。
在法律的眼里,婚姻的样子和我们想象的样子相差很大。
立法者认为,结婚的两个人应该是经济独立、意识独立的两个成年人。但现实中,结婚的不是两个自己当家做主的成年人,而是两个家庭的孩子在结婚。
因为结婚的两个人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不独立,导致在《婚姻法》之外的司法解释,不得不对现实的情况进行立法上的适应。
其中作为复杂的就是房子的归属问题。
房子可以说是当代中国人最重要的家庭财产。
然而,现在大部分的年轻人自己没有足够的钱来买房,甚至连首付都没有,只能通过掏空“六个钱包”的方式才能买一套房子。
结婚的时候,大家目标一致,都为了共同的生活,什么都好说。但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归属和分割就是一个大问题,尤其是房产的价值较大,且夫妻只有一套房子这种情况,矛盾会比较尖锐。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只要结了婚,家里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一人一半。
但在法律的世界里,规则不是这样的。
比如,王总婚前有存款50万,这50万是他的个人财产。结婚后,他用这50万按揭了一套房子,不动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如果他们离婚了,你觉得房子是谁的?
很多有点法律常识的人会说,这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真要打官司,法院往往会把房子判给王总。如果王总鸡贼一点,婚后还房贷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工资,对方一分钱都不会从这套房子里分到。
另外还有各种复杂的规定,这些出于良好意愿的规定,如果被人利用,能有各种你想象不到的操作。
夫妻作为最亲密的人际关系之一,容不得任何自私自利的算计。但好多情况并不是夫妻双方刻意而为,而是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埋下的“雷”。这些雷在出现婚变的时候会把双方炸得血肉模糊。
比如,最典型的例子,男方出钱买房,女方出钱装修。
很多时候,在结婚前,一般都要求男方有一套婚房。这时候,女方家长会出于平衡的考虑,希望能给他们小夫妻“未来的家”贡献点什么,就会把装修钱出了。
这是很多人觉得再正常不过的方式了,但如果一旦离婚,因为房子是婚前买的,往往会被判给男方,女方出的装修钱几乎就是白出了。
好了,我们来聊回婚姻。
家庭虽然是个讲感情的地方,但,人的感情是最难捉摸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来说,只能对实实在在的财产和人身权利进行规制。
所以,在法律的眼里,婚姻家庭是个有感情的人组成的经济组织。其本质就是经济组织,类似于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更强调人合性。
啥叫人合性?
就是成立这个组织,更注重组织内部人员的相互信赖,只要大家彼此相信,其他的都好说。像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基本只注重资合性,就是只看资产和钱,只要出钱就能入股,加入这个组织。
由爱情而进入婚姻是理想的状态,但其实我们不应该将婚姻中的感情和纯粹的爱情相混淆。
组成家庭的双方是需要对彼此负责的,你的每一个决定基本上都是要双方来承担后果。而爱情这种玄妙的东西,说来就来,说没就没,大家各取所需,彼此互不亏欠。
所以,在婚姻法的世界里看到的都是现实而功利的东西。
今天先聊到这里,现在我要按照我配偶的要求,去给我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买奶粉......
祝各位朋友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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