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9:07:02来源:法律常识
一、不按喜事,算不算正式结婚?
按照习俗,一般要进行结婚宴请仪式,才算正式结婚,但法律上并不是这样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取的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也有例外的,就是事实婚姻,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如果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且时间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认定。
额外延伸:认定事实婚姻有什么用处呢?由于民法是认可事实婚姻的,因此婚姻关系的确认和解除、离婚财产分割、夫妻一方死亡后的遗产继承等等问题,均涉及事实婚姻的认定,不可谓不重要!
二、什么样的人,领不了结婚证呢?
第一种,自然是重婚的,如果有在先的婚姻关系,则不能重复登记结婚,必须要先办理离婚登记,才能重新登记结婚。
第二种,近亲属关系的双方不能结婚,简单来说就是段誉不能跟他的妹妹们结婚。
第三种,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每一个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都不同,我们国家是男满22岁,女满20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体身体素质增强、实际国情的变化,有可能会逐步下调。
三、婚前买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这也有多种情况:
第一种,A婚前全款买房,如果后来加了B名字,B就可以主张分割;如果没有加B的名字,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要求加名字了吧?
第二种,A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子和后续贷款归A,B可以主张共同还贷款期间房子的升值部分给予适当补偿款!所以,只要是一起还了贷款,还是有机会主张费用的。
第三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1)如果只登记在A名下,那么能够证明是婚房的,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割;(2)如果是在双方名下,则直接按出资比例分割。(3)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不能够证明是婚房的,则视为另一方对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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