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2:02:17来源:法律常识
导 语
2020年6月4日,乐亭法院在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收到原告刘某霞一份特殊的申请,申请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乐亭法院立案庭考虑到案情涉及当事人人身安全,在立案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相近辖区新寨法庭联系沟通。新寨法庭庭长李爱民了解情况后,随即带上助理张宝华等四人调取案件材料,向申请人刘某霞询问核实,并深入马头营派出所、当事人所在居委会调查取证。
经调查核实,申请人刘某霞与被申请人王某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多次遭受王某某殴打,造成其身体多处受伤。2020年4月,再次遭受王某某殴打后报警,派出所对王某某进行了警告。事后申请人刘某霞被迫搬到海港开发区儿子家中居住。但王某某仍不思悔改,把派出所的警告当成耳旁风,继续通过电话、微信等威胁恐吓她。由于多次遭到家暴,刘某霞无奈,向乐亭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保证申请人刘某霞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威胁和暴力伤害,新寨法庭庭长李爱民依照法律规定,当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某对刘某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某骚扰、跟踪、接触、威胁刘某霞及其相关近亲属”。目前,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已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并陆续送达村委会、妇联、和辖区派出所,合力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同时向申请人提供了家庭暴力庇护所地址。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全面执行效果,乐亭法院新寨法庭不仅严肃批评教育王某某的家庭暴力行为,也向其详细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并依法要求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配合协助执行,在第一时间构建起了人身安全保护网,既有思想震慑法律之剑又有行为约束具体措施
这是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乐亭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既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保护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又为广大家庭暴力受害者尤其是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制蓝天,维护了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编后语:有人质疑人民法院一纸空文,真能起到“护身符”作用吗?回答是“当然!”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乐亭法院提醒并呼吁,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受到伤害时,要及时报警求助,并注意收集证据,敢于依法维权,对家庭暴力说“不”!
来源:乐亭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