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婚姻出轨(婚姻法对于出轨的定义)

时间:2023-04-11 23:13:56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对婚姻出轨(婚姻法对于出轨的定义)

近日,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张先生起诉被告朱女士离婚,朱女士表示同意,但她主张张先生赔偿其损害10万元。

被告主张原告赔偿,这背后有什么隐情?该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呢?

案件详情

经过庭审调查,张先生与朱女士都是“60后”两人系离异后再婚。2014年两人登记结婚,然而这段夕阳恋时间短暂,2019年6月、2020年4月,张先生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均被判决不准离婚。

此次诉讼中,朱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她提出原告张先生在婚内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存在过错,应当依据《民法典》规定给付损害赔偿金。

举证过程中

朱女士提交了视频资料,报警记录及之前诉讼的开庭笔录等证据。

经审核,朱女士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张先生与一女子言语动作亲密,且在2019年5月至10月一段期间内常共同进出某住所并过夜。

法官

你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同事关系,她是我公司的会计。

为何该女子叫你老公?

年轻人嘛,就是爱开玩笑,她那么叫,我也没办法。

法官

你为何应和?

我纠正过她,她还是那么喊,我没办法就随口答应了。

法官

你们为什么住在一个房屋中?

我们就是合租。

法官

她给你租金吗?

不给……

除此之外,通过查阅之前的离婚诉庭审笔录以及出警过程记录。法官发现,原告屋内有大量女性的

衣物和生活用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现结合双方陈述及证据,原告在婚姻关系期间多次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现亦同意离婚,以上情形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婚姻无维系的必要,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故法院对原告离婚之请求予以支持。

对于被告提出的损害赔偿金的请求,就被告提交的证据,经质证认证,原告对被告的证据真实性均认可,几份证据相互印证,结合证据形成时间,根据生活和人情常理,可以证明原告张先生存在婚外情,对婚姻存在过错。因原告确有过错,被告主张损害赔偿金于法有据,结合原告过错程度及经济情况,法院酌定损害赔偿金金额为2万元。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张先生与朱女士离婚,张先生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朱女士损害赔偿金20000元。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法律赋予婚姻中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的一种救济。今年1月1日被废止的《婚姻法》中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今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前文基础上增加了一条“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本案中,张先生婚内出轨,且情形较为严重,违背了夫妻的忠诚义务,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关系,符合该法条中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故朱女士要求张先生给予赔偿,理由正当,于法有据。

当今社会,夫妻中一方或双方出轨的情况时有发生,适用《民法典》规定,可以对过错方进行有效制裁,对受害方给予更多的照顾与保护,对稳定夫妻关系、塑造优良家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来源:东丽法院

制作:崔子涵

编辑:史梓敬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