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10:17:58来源: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幸福是龙岗区法院始终坚持的宗旨。在这篇宣传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龙岗区婚姻家事法律相关内容,旨在普及法律知识,增进人们对法律的认识,进一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一、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是合法婚姻的第一步,也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都可以自愿结为夫妻。婚姻登记时,双方要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必须经过法定监护人同意。
二、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财产、债务、财产继承等婚姻关系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在婚前协议中,双方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在婚后不会因财产纠纷产生矛盾。但是,婚前协议不得损害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三、夫妻财产制度
龙岗区实行的夫妻财产制度是“离婚财产分割制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如果个人财产投入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增值部分,或者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可以自行协商财产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法进行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四、离婚程序
离婚是婚姻关系的终止,希望各位夫妻在面对困难时,能够坐下来冷静沟通,妥善解决问题。龙岗区法院鼓励夫妻通过调解和诉讼化解矛盾。离婚诉讼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公平。
五、未成年人婚姻保护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于婚姻家事缺乏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龙岗区法院对于未成年人的婚姻予以严格保护,禁止早婚、强婚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六、家庭预防
家庭是对家庭成员实施行为,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龙岗区法院对于家庭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鼓励受害人及时报警,寻求法律保护。同时,我们也倡导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理解,共同维护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