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8:54:04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案件中遇到最多的纠纷就是孩子抚养权,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争取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我常说的一句话,离婚案件中,钱没了可以再争,抚养权没了想要变更就很难了。也经常有同事、朋友向我咨询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方面的证据?今天,我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只讲干货。
争夺孩子抚养权是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段来区分,主要分为三个年龄段:第一,小孩未满两周岁;第二,小孩两周岁到八周岁;第三,小孩八周岁以上。本人针对以上三个年龄段,一一分析。
一、小孩未满两周岁的,一般都是由母亲抚养,当然也有例外,但非常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规定,小孩未满两周岁的,一般是由母亲抚养,虽然法律规定了例外情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少见,如果父亲想要争夺未满两周岁小孩抚养权,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离婚案件拖到小孩两周岁以后,且小孩一直是跟随父亲或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否则希望渺茫。
二、小孩两周岁到八周岁年龄段,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就比较复杂,但也是有方法的,任何案件,只要证据做扎实了,案件的结果也不会太差,对于这个年龄段抚养权,可以提交如下证据:
(1)小孩的成长照片、在学校生活情况、获奖情况、辅导孩子学习照片、缴纳保险费清单、小孩看病的门诊病历、各购物网站为小孩购物清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小孩从出生至今衣食住行均是由你在负责,你对小孩尽到了更多的抚养义务,小孩也是一直跟随你在生活,若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势必会对小孩的成长不利。
(2)劳动合同、工资证明、银行流水。这组证据很好理解,证明你有经济能力去抚养小孩,不管工资高低,该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提交银行流水,银行流水的证明力更高,劳动合同、工资证明都是可以伪造的。
(3)父母亲声明。如夫妻双方都要争夺孩子抚养权,你可以要求你父母亲写一份声明递交给法院,大概的意思就是,你父母亲身体健康,有稳定的退休金,在你离婚后,可以协助你抚养小孩。司法实践中,很多夫妻都是要上班工作,小孩都是由一方的老人在照顾,在老人书写的声明中,可以注明小孩上学一直是由其接送和照顾。这组证据在争夺孩子抚养权中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收集对对方不利的证据。这组证据的范围比较广,需要根据双方的情况具体分析,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有,一方具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如果受到了行政处罚,可以要求法院开具调查令到派出所调取其因吸毒、赌博受到的行政处罚决定,若一方吸毒被强制或自愿戒毒过,可以到戒毒中心医院调取相关的戒毒病历。还有一方若对其使用家庭暴力,可以要求做伤情鉴定,最好也要求派出所对双方做笔录,这些证据不管是在离婚分割财产还是争夺孩子抚养权对你都是有利的。如果一方的工作性质需要长期出差或在外地工作,也可以要求法院开具调查令到对方单位调取相关的材料,证明对方的工作性质不适合抚养小孩,如果一方长年在外地工作,对你争取孩子抚养权也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在庭审的时候,你将上述的证据做的很扎实,案件可能会有一个好结果,为了保证案件有一个更好的结果,你可以在庭审完写一份别具一格的代理词,从情、理方面去陈述,但是一定要真情实意,看完后会让人感动,让人共鸣,让人觉得你是真心为小孩着想。
三、小孩八周岁以上抚养权,若父母双方均要求孩子抚养权,应当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这也是有小诀窍的
如果小孩已经满八周岁了,开完庭后,你可以和法官约好时间带着小孩去法院做笔录,若你认为带小孩去法院不好,你也可以和法官约在外面某咖啡厅或茶社做笔录,法官一般也会同意。在去做笔录之前,一定要和孩子交代清楚,告诉法官叔叔(阿姨)想要和你在一起生活,有些小孩没有主见,父亲带过去,可能就会和法官说想和父亲在一起生活,母亲带过去就会说想和母亲在一起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带小孩去做笔录,但是有一点一定要注意,绝对不能在开庭的时候带小孩上法庭,对小孩的成长极为不利,也会给小孩留下严重心理阴影。
写到最后我想说的是,不管孩子抚养权在哪里,不管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都要时常和孩子一起沟通,尽量不让孩子缺失任何一种爱,更不能用孩子做筹码,威胁另一方,更不要在孩子面前诋毁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