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23:20:06来源:法律常识
个人觉得,夫妻俩不管是开销是那种模式都可以,关键在于,夫妻俩的心都在这个家就行…我自己家,我爸妈的模式是钱全部归我妈管,我爸每个月领零花钱…公婆的模式是大部分公公管,婆婆管一小部分
我和我老公,我俩就是自己管自己的工资,谁也不给谁…因为我不想上交工资给他,他也不想上交工资给我…所以就是自己管,但每个月我们会固定挪出一部分钱放在一起,作为家庭基金,平时出礼钱,旅游等额外支出,就从这里支出…
日常的话电费我来,水费煤气费他出;其余的日常开销大部分都是他出,比如买菜,买生活用品;有了娃以后,娃的奶粉衣服他出的多,娃的尿不湿玩具啥的我出的多;平时出去吃饭也会是你买单我买奶茶这种啥的,反正大家都付钱…
我们没有去界定谁出多少部分,去掉存的家庭基金的部分,剩余的钱就这样各自花,花多了自己调控,有剩余了自己存着或者犒劳自己有特殊的大开销,必须双方同意…
也有朋友吐槽,你为啥不让他上交工资,给他零花钱呢?但其实我还没喜欢这样的模式的,共同存家庭基金是为了小家有应急资金,各自支配工资是为了让我们俩都能获得自由,在正常额度以内都可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过我们结婚后也没有什么谁送谁礼物啥的,贵的东西就是直接从家庭基金支出的,可能有些姐妹会觉得不喜欢
在一起结婚生子,经营家庭,只要夫妻一条心,共同付出,谁花的多谁花的少就可以不用太介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