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婚姻家庭,生活中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时间:2022-10-27 05:31:11来源:法律常识


1、多大年龄可以结婚呢?

答: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生满22周岁,女生满20周岁。

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或者其子女配偶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实践中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明确表明赠与给某一方或者达成借款合意,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答:目前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只有夫妻一方过世或者被宣告过世则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4、夫妻一方出轨给小三的财产,另一方可以追回吗?

答:有配偶者赠与给第三者财产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法律行为,并且还行为侵害了其配偶的权利,其配偶有权要求返还。

5、一方出轨,另一方起诉离婚有权要求出轨方净身出户吗?

答:目前法律并没有关于出轨需要净身出户的规定,但是出轨属于有过错方,另一方可以主张出轨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并且可以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6、子女可以随女方姓吗?

答: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选择跟随父母中的一方确定姓氏。

7、女方擅自打胎,男方可以以侵犯其生育权为由主张赔偿吗?

答:男女双方都享有生育权,女方有权决定自己是否生育,男方的生育权无权控制女方是否生育。

8、恋爱期间,女方打胎费用是否有要求男方承担?

答:恋爱期间怀孕,分手后女方索要打胎费用或者精神损失费,因恋爱怀孕系双方自愿,故目前法律是不支持的。

9、婚外情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呢?

答:我国法律对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赋予了同样的权利,所以婚外情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10、婚礼花费分手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答:男女双方在筹备婚礼过程中为款待、宴请亲友所支出的费用,属于共同支出的消费性费用,接受的一方亦未实际取得,故不得要求返还。

11、出轨等于重婚吗?

答:出轨并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出轨一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可以构成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已经登记结婚,在婚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

(2)已经登记结婚,在婚内与他人没有登记但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的;

12、签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吗?

答:不可以,断绝亲属关系的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协议,不能达到断绝亲属关系的法律效果。

13、出嫁女有权继承父母财产吗?

答:出嫁女作为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出嫁与否并不影响其依法享有的继承权。

14、被家暴怎么办?

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情况严重的可以报警求助。家暴导致一方轻伤以上等级,报警后公安机关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如果是经常性的行为,还会涉嫌虐待罪。

15、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答:司法实践中对于抚养权的确定一般有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2)八周岁以上的小孩一般在征求小孩意见的情况下综合确定由谁抚养;

(3)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一般更倾向于判给女方抚养;

(4)如果有两个小孩,一般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5)抚养权一般不判给有赌博、家暴、吸毒等陋习的一方;

总的来说,抚养权是在考虑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的。

16、“父债子还”有法律依据吗?

答:子女只有在继承父母遗产的范围内清偿父母所欠的债务,子女放弃继承的,不用承担父母债务。

17、分手需要返还彩礼吗?

答:根据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2)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同居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另外,司法实践中对于结婚时间较短的也会酌情返还一部分彩礼。

18、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呢?

答: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如下几方面原则:

(1)尊重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并非一方即可决定。如果双方是经协商自愿达成一致的财产分配协议,则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都可以按双方协议结果处理共同财产。但是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也不得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

(2)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情况,一般应按共同财产价值对半平均分割。

(3)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照顾子女、女方通常体现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在子女扶养权归属女方时,同时判决将房产所有权亦归属女方,补偿男方房屋折价款。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即如果是由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5)补偿原则: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6)侵害共同财产的惩罚原则: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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