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12:55:05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根据该解释:虽然出轨婚外异性,但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也就不能认定为诉讼离婚的理由,也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抓住配偶一两次的出轨证据是有可能的,但是要证明配偶长期与他人居住,难度是很大的。比如:宾馆的开放记录,不属于“同居”的证据,因为宾馆只是一个临时的场所。
从《民法典》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法律是从多方面来降低离婚率的。一方面,登记离婚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另一方面,在诉讼离婚中也将出轨排除了离婚的理由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