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5:35:11来源:法律常识
12月30日上午,长乐法院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关注的主题分别为本院民事审判贯彻落实民法典计划、电子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长乐法院民一庭、审管办有关负责同志到场发布相关情况。
民事审判贯彻落实民法典计划发布会
长乐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文钧介绍,未来,为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长乐法院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继续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司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完善诉调联动衔接机制,与诉非联动中心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着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民生事、民心事”。加强村(居)党员法官服务点建设,引导驻点法官准确适用民法典明法析理,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三是深刻领会民法典立法精神,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关于这点,郑文钧举例说,针对民法典新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或将增加法院离婚诉讼案件量这一新情况,长乐法院将在原有的家事审判调解小组上改进应对方案,特设婚姻家庭案件庭前调解,确保离婚案件当事人“不冲动离婚”。针对民法典删除遗嘱公证优先条款,以最后订立遗嘱为准的新规定,长乐法院将加强与公证机构对接工作,力图在遗嘱公证、赠与合同公证、收养关系公证等方面提供法律引导,充分发挥公证阶段预防化解民事争议的积极作用。
同时,长乐法院还将持续通过公开庭审、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等方式,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司法公信。
另外,2021年,长乐法院将成立民法典法条解读研究小组,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就民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型社会问题、新型法律关系如何正确适用民法典等方面做好汇总、研究、上报等工作,统一法律适用,坚决防止本院出现“同案不同判”、法律解读不一致等问题。
郑文钧表示
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类社会纠纷,长乐法院将坚定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以民法典法律规定和法条精神为依托,切实完善民事审判工作思路,健全相关机制,更好地履职为民。
电子诉讼工作发布会
长乐法院审管办主任林祖华表示,今年3月12日,长乐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讼集约送达规程》,这两份文件的相关规定涵盖了法院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等依托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技术进行电子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长乐法院电子诉讼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来,长乐法院积极通过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等网络平台开展电子诉讼活动,共计开展网上庭审26场(25件),在线庭审平均审理时间为0.86小时(约52分钟)。网上立案1188件,在线立案率22.11%,较去年的0.34%提高了近22个百分点;网上调解61件,网上缴费3893笔,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质效。
另外,长乐法院于去年10月成立集约送达中心,探索建立“一体化”送达及统一庭审排期的工作模式,搭建了“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全程留痕”的送达平台,开展电话送达、短信送达、微信送达、邮寄送达、电子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等多种形式的送达工作。其中,长乐法院利用外包第三方公司提供的电子送达平台,查询受送达人在三大运营商处的实名制手机号码,有效提高电子送达成功率。截至目前,电子送达累计达5789件,电子送达成功率达81.14%。
谈及未来计划,林祖华表示,长乐法院将继续积极稳妥把握推进节奏,严守正当程序原则,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充分考虑符合案件实际,结合案件的性质、特点、证据类型等方面因素,灵活适用电子诉讼方式,坚决防止盲目追求所有案件在线审理以及案件全流程在线审理两种不当倾向。
同时,长乐法院将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完善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第三方公司电子送达平台等的功能设置,进一步优化电子诉讼流程,立足以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文稿 | 民一庭 审管办 综合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