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6:10:05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近年来,宣州检察坚守“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聚焦“奏好主旋律、做好领路人、当好点灯人”, 积极探索具有宣州检察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发挥平台作用 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2018年,徐大鹏检察长担任宣城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2019年6月、9月,徐大鹏检察长2次在第三中学开展法治讲座,参与高三学生成人礼活动,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责任,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平台作用。
加强专业合作 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一起两名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中,徐大鹏检察长联系宣城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辩护。宣州区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加强与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协同努力,全面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检校联系 共同监督考察
依法对在校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宣州区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人就读中学签订监督考察协议,在为期6个月的考验期内,与学校和监护人成立监督考察小组,共同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并对监督考察的情况进行评估。
发挥检察职能 积极参与法治校园建设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宣州区检察院干警至辖区内水东中心小学、夏渡中心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防止未成年人被性侵等法治讲座,举行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9年度宣州区检察院在“未检”方面还做了以下工作:
■ 最大程度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2019年度,宣州区院共受理未检案件31件38人,其中未成年人涉案一审公诉案件6件11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已审结5件6人中,附条件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66.7%。2人考察期满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诉1件1人,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未成年涉案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不捕率100%。
■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19年度受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审查逮捕案件14件14人。对涉嫌性侵、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权益类5件7人依法批准逮捕。一审公诉案件10件12人,除一案因存疑不诉外,均依法提起公诉,有罪判决100%。
■ 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
在办理的一起强奸、猥亵案时,未检检察官发现被害人系智障女童,家境贫困,伤情未得到彻底治愈。对此,未检部门及时将线索移交控申部门,最大程度争取合力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2019年11月25日,未检及控申部门检察官至被害人居住地所在镇政府,对案件进行回访并发放救助金1.5万元。
■ 依法抗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维护法律权威。
宣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中,犯罪嫌疑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后,分别以适用法律错误和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宣州区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一审判决后上诉,导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不再具备,并致量刑不当。为准确惩治犯罪,宣州区院依法提出抗诉,以维护法律公正和司法权威。
■ 提升监督意识,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2019年度,宣州区检察院对侦查机关超期告知诉讼权利、未分别组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辨认、询问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未有女工作人员在场等落实特殊制度不到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违法情形书面纠正,已回复纠正。
■ 主动加强司法合作,避免办案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
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宣州区检察院主动加强和公安、法院的司法合作,统一证据标准,争取“一站式取证”,原则上对被害人的询问只进行一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避免侦查活动给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带来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