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04:47:04来源:法律常识
俗话说“十对婆媳九不和”,婆媳关系自古难相处,婆媳不和一直以来都是夫妻离婚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婆媳矛盾不可调和而起诉离婚的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夫妻二人重归于好,一场婚姻危机得到化解。
原告曹某与被告沈某是一对90后年轻小夫妻,婚后生育一子一女。为了使家庭生活更加宽裕,丈夫沈某选择外出务工,妻子曹某则留在家里,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共同照顾孩子。由于生活习惯、消费理念的差异,曹某与公婆相处并不融洽,夫妻俩为此常常发生矛盾。近日,因网购的事,曹某与婆婆大吵一架后未获得丈夫的安慰与理解,遂离家出走,后至明光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庭前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未成功。考虑到这起离婚案件的起因是婆媳关系恶化,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承办法官决定庭后进行二次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真诚、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及被告父母的工作,教育原告要懂得感恩,孝敬父母,珍惜夫妻情份,告诫被告要有家庭责任担当意识,协调好妻子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同时劝说被告父母要包容儿媳,多站在年轻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为了家庭和孩子不要轻率离婚,一家人要摒弃过往,坦诚相待,好好用心经营和谐家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婆媳矛盾得到化解,夫妻隔阂消除,原告同意和好。
法官寄语:维系一段美满的婚姻,不仅需要夫妻之间的相互呵护,还需要其他家庭成员,尤其是婆媳之前的相互理解、体谅与包容。想要处理好婆媳关系,首先应当保持一颗赤诚的孝心,懂得感恩父母,其次双方应该学会沟通和理解,遇到问题时多站在对方角度去考虑,必要时要学会适当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