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1:11:09来源:法律常识
福州新闻网1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因彩礼谈不拢解除婚约,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因此双方发生矛盾。1月4日,闽清县司法局东桥司法所受理这起彩礼纠纷。在调解员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
据东桥司法所调解员罗训雪介绍,去年3月,林某与江某经人介绍认识并订婚,订婚时林某交给江某及其家人见面礼、彩礼等共计3.2万元,事后双方按当地农村风俗筹备结婚仪式。婚期将近,江某要求将彩礼增加到8万元,林某表示家庭困难,没有能力支付,双方就礼金的数额而产生分歧,还引发争吵。双方随后解除婚约,林某要求江某及其家人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双方因此发生更大的纠纷。
罗训雪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林某要求江某一次性退还彩礼、结婚等花销以及其他花费,共计3.2万元。江某称原本礼金就不多,自己为了结婚也花费很多,损失也很大。双方不相让,调解陷入胶着状态。调解员将双方分开做思想工作,使双方都认识到筹备婚礼的过程肯定会产生一些费用。待双方情绪平复后,调解员提出适当折价退款的调解方案。
调解方案得到双方认可,自愿达成书面协议:江某一次性返还林某礼金及其他损失,共计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