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22:22:08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需要,经区相关会议研究决定,翔安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我局”)拟购买法律服务,用于协助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1.按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指派相应的法律顾问助理驻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厦门的律师事务所;
2.指派的法律顾问助理须具有本科以上法学专业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两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要求
1.请于2020年7月27日前在网上报名(邮箱:xasfjfzk@xm.gov.cn)。
2.指派法律顾问助理人员的情况请分项填表报名。
四、考核方式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考核小组,组织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承接主体。
五、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1.我局与提供服务的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一年一签)。
2.可向不同承接主体采购,但购买法律服务费用总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六、报名资料有关要求
1.《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简介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
3.拟指派法律顾问助理情况简介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来源:厦门市翔安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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