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0:43:08来源:法律常识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反家暴法》施行至今已经有5年的时间,在这5年内,人们反家暴的意识提高了。为了遏制家暴势头,多部门联动不断强化措施,让大家通过认知逐渐建立自己的婚姻底线。
在11月25日国际反家暴日到来之际,让我们大声对家暴说“不”!
市民维权意识增强,老年人“不再沉默”
“您好,我想寻找帮助。前两天,因为生活上的琐事,我老伴居然动手打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梁玉接到了一位年近七旬老人的求助电话,电话中老人诉说着自己在家中遭到老伴的殴打,而这样的家暴已经持续好几年了。梁玉在听完老人的诉说后,告诉老人可以报警,并保留必要的证据,然后再寻找下一步解决的办法与途径。
梁玉告诉记者,做为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接听员之一,她每天都要接到多个咨询关于家庭暴力的问题。“很多人在倾诉之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寻求适合的解决办法,化解矛盾维系家庭还是大多数人的诉求目的。”梁玉说。
而在接听电话的过程中,梁玉有一个欣喜的发现,现在打电话寻求帮助的人越来越多,年龄段跨度也越来越大,甚至不少60岁、70岁的老人也不再沉默。“这说明遭受家暴的人正在觉醒,他们明白一味地沉默就是纵容,勇敢说出来才是制止家暴最有效的方式。”梁玉表示。
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在有效防范家庭暴力的路上,我市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市妇联联合多个部门制定出台《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和妇联等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明确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发放标准、程序。
市妇联还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县(市、区)全部建立反家暴庇护机构,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服务。
实现“12338 妇女维权热线”全覆盖
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妇联协调、公、检、法、司、民政等多部门合作、社会专业人士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强“一站一线”(“一站”即妇女维权服务站,“一线”即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家暴受害妇女信访及求助渠道,全市130多个乡镇和3000多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市及13个县(市、区)妇联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设置专人接听,妇女遭受家暴可及时向妇联求助。
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妇联、司法、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社会专业人士,探索出了妇联综合调解、相关部门对口调解、专业人士对症调解等调解模式,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另外,我市各级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对起诉到法院的婚姻家庭类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有效预防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演变为家庭暴力。
招募志愿者,开展反家暴维权行动
市妇联联合法律服务机构,在全市建立反家暴维权公益服务站13处,加大对家暴受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服务站建立以来,已经为400余名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为150余名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妇女群众合法权益。
为增强服务针对性,市妇联今年开展了“反家暴”维权志愿行动,招募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作为“反家暴”维权志愿者,根据家暴受害人具体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矛盾调解等服务,切实有效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了法律帮助。
希望出台惩戒措施让家暴止步
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翟秀娟是反家暴志愿者团队的成员之一。在她接手的婚姻家庭的案件中,不乏一些因为家暴导致婚姻破裂的案件。“家暴可以说是婚姻的杀手之一,它不仅仅破坏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家庭关系的改变对孩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导致孩子身心出现问题。在很多刑事案件中,不少青年在家庭教育上是缺失的,所以说家暴对家庭的伤害是巨大的。”翟秀娟说。
而在帮助遭受家暴者的过程中,翟秀娟清晰地看到,不少人虽然遭受家暴,但面对另一半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时便犹豫了。“我认为,不少家庭更多的是希望在不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情况下,有相应的惩戒措施,让家暴能够止步。”翟秀娟说,“所以我也希望能够有道德层面的制约机制,就像个人信用不良就不能出行一样,采取相关的制约措施。”
翟 秀 娟表示,反家暴是一个逐渐认知、和建立屏障的过程,“我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参与进来,让遭受家暴的受害者不再沉默,得到该有的保护和尊重。”翟秀娟说。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南 通讯员 国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