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两岁离婚法律怎么判,离婚诉讼中,如何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权

时间:2022-10-30 02:28:04来源:法律常识

今日作者:陈秋娟律师,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核心成员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攀升,很多面临离婚的当事人都十分在意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很多人在离婚时都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不想两个孩子分开生活,断了两个孩子的手足之情,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如何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呢?

在司法实践中,首先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在拥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则一方可能同时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

1、一个孩子已满8周岁以上,另一个孩子在2周岁以内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明确表示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不尽抚养义务或有重大传染疾病。

另外,法律还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孩子想要和哪一方生活,就判给哪一方生活,即便对方的经济条件更好些。所以,如果已满8周岁的孩子自愿选择与女方生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有可能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2、两个孩子都在2周岁以内或哺乳期内

如上所述,两个孩子都在2周岁以下或哺乳期内,法院大多会倾向由母亲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因哺乳期的孩子离不开妈妈的照顾,情感上也更加依赖母亲。

3、 两个孩子都在8周岁以上

若孩子年满8周岁,法官一般会传唤孩子到庭询问孩子的意见,孩子选择愿意跟随谁生活,就会将孩子抚养权判归谁,不论这一方经济条件如何,有无家庭暴力或婚外情情形。

那么除了上述三种特殊情形,2-8周岁以内的两个孩子抚养权要如何去争取呢?

各位当事人务必切记,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呈现,因为短短一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并不会全面了解到当事人的婚姻生活状态,只能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庭审表现判定谁更有利于抚养携带孩子,所以争取方需要从以下两大方面着手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第一,争取方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携带子女,具体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去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1、可以提供个人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材料,证实自己在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方面优于对方;

2、可以让居委会开具证明、找邻居提供证人证言或者提供自己及父母与孩子日常生活合照等,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由自己或自己父母方照顾孩子更多;

3、可以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

4、可以提供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书等相关证据证实自己的父母愿意协助自己抚养子女;

5、可以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优异;

6、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第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携带子女,具体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去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1、对方婚外情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对方与第三方的亲密合照、暧昧聊天记录、性爱视频、邻居证人证言证实对方与第三方同居生活等。如果对方与第三方已生育私生子女,则很大可能会影响孩子抚养权归属;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例如可以提交对方赌博、酗酒的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例如可以提交对方的病历、医院诊断证明书等证据材料;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例如对方经常出差、夜不归宿、在聊天记录或离婚协议书中载明不要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证据材料;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当然,除了在诉讼中要竭力争取孩子抚养权之外,作为婚姻家事律师,衷心地建议各位当事人在离婚时,一定要理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理性面对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孩子与财产有很本质的区别,离婚时将财产约定归谁或判决归谁,则永久性归谁,但孩子抚养权关乎一个孩子的前程和未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修养及坚实的经济基础,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切不可因对另一方的憎恨或怨念而殃及孩子,错把孩子当作报复对方的工具,以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之后,永久性地跟对方断绝联系,不让对方探视孩子。

执业以来,我们看多了各类争抢孩子的恶性事件,真心希望当事人可以切实为孩子着想,可以在离婚时放下对另一方及对对方家人的成见,设身处地为孩子考虑,给孩子们一个和平、有爱的童年。

最近遇到一个案例,也想一并跟大家分享。男女双方登记结婚8年,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因男方学历较低,婚后也没有任何收入,女方经营一点小生意,勉强维持着这个家庭。婚姻生活,更多的是柴米油盐的繁琐和压力,女方深感男方无力帮助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水平,慢慢地,两人就没有了共同话题,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家庭开支的争吵和相互埋怨,所以女方便开始回避男方,经常以工作应酬为借口早出晚归,有时候甚至不愿意回到那个压抑的家。恰好,此时出现了一位与女方年龄相仿的同行,因工作原因,双方逐渐熟悉彼此,女方慢慢觉得两个人有很多共同话题,便逐渐发展成了地下情。相处近一年多后,女方觉得自己实在不想再面对她认为的那个"无理蛮横又低能"的丈夫,就毅然决然提出了离婚。男方当然不同意离婚,觉得不想那么轻易放过女方,协商不成之下,女方只能起诉离婚。

因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六个月后,女方继续第二次起诉,这一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因男方极力争取儿子抚养权,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儿子抚养权归男方,女儿抚养权归女方。过了两年,因男方一直都没有收入,他的父母也无力资助他抚养儿子,无奈之下,男方把儿子的抚养权也给了女方,女方也理解他对孩子的爱意,希望他可以抽时间多多探视孩子。女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后,第三方温文尔雅,在事业上尽力给了女方极大的帮助,婚后也一直未与女方再生育子女,便将两个孩子都视如己出,抚养成人。

其实,看完这个案例,我沉思了许久,不知你们作何感想。站在孩子的角度来说,我个人认为女方确实更适合抚养携带孩子,有时候良好的生活环境及成长背景确实会影响孩子的见解和格局。离婚的时候,如果父母不刻意给孩子灌输父亲或母亲不好的一面,对孩子来说,父母都是最爱他的人。

当然,大家也可以男女互换,再读一遍这个故事,希望大家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都尽可能客观理性,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不要将成年人之间的恩怨加诸在年幼的孩子们身上,不要让年幼的孩子成为失败婚姻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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