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3:13:06来源:法律常识
谁也没有想到,已经离婚逃离魔爪的女子会再次遭受前夫的暴力殴打。
近日,一段某男子抡板凳暴打一女子的视频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在视频中,该男子先是将一女子按在沙发上殴打,随后又将女子拖到地上,用凳子猛击女子的头部和腿部,随后又压在女子身上,阻止其进行反抗。
11秒殴打7次!
事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出警,并受案调查。
男子为何殴打那个女子?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在经过一番调查之后,事情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原来,打人男子关某和被打女子徐某原为夫妻,早在一年前,两个人就因感情破裂离婚了。
然而,关某自离婚后就一直骚扰徐某,不但威胁徐某“不许和别人谈恋爱,否则打死你”还三天两头找她要钱。
不过,他这么做,并不是要钱。
关某对徐某的控制欲和家暴倾向,在两人离婚后依然存在,他希望徐某在离婚后,还能对他唯命是从。
徐某称,在两人刚刚离婚之后,关某就打过她一次,在警察处理之后,关某还签署了谅解书,表示再也不会纠缠徐某了。没想到一年后,她又被前夫一顿痛揍。
目前,徐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关某也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被这种蛮横的前任盯上,真是倒了大霉!
怎么才能摆脱对方的骚扰?
如果这种骚扰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可以保留证据,直接报警,交由警方处理;此外,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在离婚期间,对方不断骚扰自己,又应该怎么办呢?
和离婚后一样,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报警,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这既可以作为证据支持离婚诉讼请求,还有利于提出离婚赔偿请求,在经济层面上抚慰自己受伤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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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易轶:真正的爱情,绝不会裹上暴力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