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8:39:04来源:法律常识
两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走到了一起,还没相互了解,就准备结婚。谁知婚礼前一天,新郎在酒店发现新娘出轨,双方因为离婚产生了争执......
2021年3月中旬,张某(男)经他人介绍下认识了李某(女)。没多久,二人在当地办了订婚,没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月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李某在认识张某前,她和前男友黄某吵架后分手,不到一周,李某在相亲的过程中遇到了张某。
张某对李某各方面都还比较满意,李某可能是因为刚分手的影响,认识张某不到两周领证之后,就决定在4月底办婚礼。
为了结婚,张某邀请了很多朋友。令张某没想到的是,李某也邀请了前男友黄某参加婚礼。
张某订好酒店后,将李某的家人和她的亲戚都安顿在里面,准备第二天一大早去接李某。
婚礼前一天,张某打算跟李某交代一下婚礼的事宜,前往酒店的他,看到了李某和黄某在酒店房间内。让张某接受不了的是,李某竟然私会其他男子。
事后,张某才得知,黄某是李某的前男友。李某向张某保证不会有下一次,张某并没有相信李某的说辞,向李某提出离婚,并要求李某退还16万彩礼,
李某死活不同意离婚,奈何张某不为所动。双方为退还彩礼产生了争执,张某一气之下将李某告上法院,不但要求李某退还彩礼,还要求其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
庭审现场上,双方各执一词,李某称二人办理结婚手续后,经常吵架,双方的性格不合适。张某称,并不是因为性格不合适才吵架,起因是李某婚礼前一天出轨,给张某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才导致矛盾的产生。
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张某执意要离婚。冷静期过后,张某再次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准许二人离婚。
因为李某承认婚前一天出轨,其行为给张某心理造成了伤害,张某主张的退还彩礼16万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涉及到了哪些法律问题,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张某的诉求?
张某和李某既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二人就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和黄某在酒店私会,属于婚内出轨行为,李某存在过错,张某则属于无过错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有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一定范围内扩大了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李某在举办酒席前一天与他人出轨,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过错,因此张某的精神损失费诉求会得到支持。
根据《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张某和李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并没有在一起同居生活,所以张某要求李某退还彩礼,法院也予以支持。
到最后,张某在难堪中与李某离婚,原本精心准备的婚礼也化为乌有。李某是否真的想和张某结婚?是个未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给张某心理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对此案,你们怎么看?
注:图片仅供叙事使用,与内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