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9:23:10来源:法律常识
本网通讯员唐进江报道 近日,一位妇女来到三穗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哭诉其遭受到家庭暴力,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要求离婚。法律援助中心依程序审查了其申请材料后,决定向其提供法律援助。5月31日,这起经过两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已经顺利结案。
据了解,这位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姓张,于2014年和2015年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最后均因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自2012年以后,张女士因家庭暴力便不再与其丈夫共同居住生活,另行在外面租房居住。期间,其丈夫经常来到张女士的租房因为生活琐事对其进行殴打,张女士无奈之下只好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其丈夫离婚,并申请法律援助。起诉离婚期间,其丈夫于5月13日再次对其进行家庭暴力。
三穗县法院于5月31日进行开庭审理,经过调解及法律援助办案人员收集的有力的证据和提供的代理意见,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张女士提出与丈夫王某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二、双方的共同存款张女士享有70%,其丈夫享有30%;三、双方生育的两个小孩由张女士抚养,王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四、双方共同修建的住房及其他生活用品、家具等进行平均分割。
至此,这起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得以顺利的结案,有利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文冰 周茂